福建煤监局部署2015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7项工作重点

12.02.2015  11:25
     一是以宣贯落实《安全生产法》为契机,强化依法治安。要深入宣贯新《安全生产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企业落实“五个全覆盖”;严格依法监管监察,提高执法效能,发挥执法震慑作用;加强执法监督考核,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提高事故查处时效,深化事故警示教育。
      二是坚持源头管控,提高煤矿安全总体水平。严格煤矿安全准入,严把许可审批关,加强煤矿企业安全许可、建设项目安全准入和事故责任追究,从源头上推动煤矿安全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小煤矿淘汰关闭和退出,积极配合牵头单位推动煤矿淘汰关闭工作。
      三是坚持防治水患等灾害,防范遏制煤矿事故。继续开展区域性水害普查治理,加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力度,总结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经验做法,继续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同时要保障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稳定,加强日常运行管理。
      四是坚持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要全面彻底排查隐患,对照我省《执法手册》逐项进行表格化、规范化检查,并及时落实整改。充分发挥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会作用,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入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五是坚持科技兴安,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要推进“六大系统”完善及信息化建设,推进建设安全生产综合调度信息平台。加强检测检验工作,推进煤矿机械化建设,科学规范管理煤矿生产布局,推动各地用科学规范的方法管理采掘工作面,实行全覆盖监管监察。
      六是坚持强基固本,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要深化标准化达标升级创建,加强动态考评,严格执行五项重点工作月度考评奖惩制度;强化安全培训考核,加大安全投入,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加强统计业务考评及强化应急救援保障。
      七是坚持加强作风建设,提升监管监察队伍良好形象。要坚持依法从严,注重执法效果,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指导煤矿守法遵法、合法生产,不断提升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以过硬的作风推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