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19日,国家煤监局在江西省召开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座谈会后,福建煤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一是进一步落实隐蔽致灾普查治理,督促各产煤地严格按照《关于贯彻落实<煤矿地质工作规定>做好煤矿水害防治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省煤矿于今年12月31日前必须完成编制本单位的隐蔽致灾因素排查治理报告,并作为2015年煤矿节后复产复工的必备条件。二是将水害防治作为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和监管监察重要内容,将水害防治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等作为全省煤矿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工作方案重要内容之一;并在年度编制的监察执法计划中,将水害防治作为专项监察的重点,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我省实际,安排好水害防治专项监察。三是贯彻落实《福建省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方案》(闽煤安监监察〔2014〕22号),继续督促各地落实水害预防必知必会培训、水害预兆停产撤人、报告奖励和核实论证制度,以及采掘工作面悬挂水害预兆牌板等。(安全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