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监局加强暴雨期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12.04.2016  14:41
   近期以来,龙岩、三明等产煤地区多次出现强降雨天气,4月9日,福建煤监局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暴雨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煤安监明电〔2016〕4号),部署暴雨等极端天气期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要求各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消除麻痹大意思想,坚决做到提前部署,提前准备,提前行动;要督促并组织已复工复产煤矿落实好雨季“三防”各项防范制度和措施。凡无法确保安全生产建设的煤矿,必须主动停工停产,撤出所有人员,并报县、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备案(省属煤矿报省能源集团权属煤业公司)。
      二是全省各煤矿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立即组织开展井上下“全覆盖”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矿区及周边水文变化、水库河流、塌陷区废弃矿井及老窑积水情况。其中:已复工复产的煤矿要对矿井排水系统、地面挡矸坝等防排水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并符合要求;准备复工复产的煤矿要确保安全的条件下,组织开展矿井各系统设施设备维护、巷道维修等工作。同时,各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援力量等队伍必须全天候待命。各产煤市、县(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省能源集团公司以及权属煤业公司要结合当前复工复产验收等工作,认真组织安全检查,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凡存在重大水害隐患、排水系统不完善以及对受地表水威胁严重的煤矿,一律立即责令停产整顿(改)。
      三是要严格落实值班调度、领导带班和安全情况报告等值班值守制度,重点加强地处偏僻山区、地形复杂和道路不畅等煤矿的信息调度,通过远程视频等系统随时掌握本地区(单位)煤矿安全生产动态,暴雨期间必须执行全天值班调度制度;要积极与当地气象等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做到早预报、早预警、早部署。接到暴雨等气象预警要立即通知煤矿企业;接到险情报告,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果断处置,科学开展救援工作。(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