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监局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18.01.2016  12:24
   一是两个结合,强力推动。将专项整治工作与配合推进煤矿整顿关闭相结合,2015年全省共淘汰落后产能煤矿58处,比上级下达多关闭了5家,全面关闭淘汰6万吨/年以下煤矿;将专项整治工作与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相结合,重点突出全省煤矿水害防治等10项内容,组织煤矿企业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隐患实行分类治理,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二是严格执法,务求实效。进一步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力度,推动解剖监察和示范式执法,更加注重提升执法效能。专项整治期间,共检查煤矿22家,查处问题和安全隐患180条,责令煤矿停工停产14次。另组织暗查暗访7次,检查煤矿16家,其中3家予以立案查处,罚款59.5万元。同时,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明察暗访,对煤矿存在的问题予以公开曝光。
    三是加强督导,深化行动。牵头召开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3次,指导协调相关工作,加大对地方监管工作进行督导。局领导经常带队深入煤矿区进行督查,与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座谈交流,推动工作落实。(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