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9热线已受理举报件60日内办结 24小时保畅通
21.08.2015 15:56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福州新闻网8月21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张旭)昨日省环保厅下发《福建省“12369”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全省12369热线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已受理举报件应在60日内办结。
《规定》要求,各级环保主管部门对环保举报热线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制度,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本行政区内的环保举报热线工作,并配备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各级“12369”热线要保持24小时畅通,落实热线值守制度。对举报人提出的举报事项,工作人员能当场决定受理的,应当场告知举报人;不能当场告知是否受理的,应在15日内告知举报人,举报人联系不上的除外。各级环保举报热线工作机构直接受理的举报件,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并告知举报人延期理由,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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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8.2015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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