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烧草酿火灾毁林272亩 外逃11年后“种树补过”

28.08.2014  10:37

  福建新闻网漳州8月27日电 (刘荫花 张海泉 高淑萍)在法院作出终审判决3个多月后,曾因烧草酿成山林火灾的曾某现已在福建平和县太极村的村道、溪流两侧种上了五味子、桃树、柳树等树苗,800多棵树苗成活达99%。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法院8月27日告诉记者,该院26日联合市检察院、林业局、森林公安等部门,对曾某失火案复绿补植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验收。

  该起“复绿补植”案源于今年5月6日,漳州市中级法院对平和县秀峰乡福塘太极村的一起失火案作出终审判决,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宣判前,曾某与村委会签下城乡绿化补植协议,这是漳州将复绿补植从就地实施拓展到异地的有益尝试。

  据悉,2002年3月7日,家住太极村的被告人曾某因烧草堆肥意外引发火灾,烧毁林地面积达272亩后外逃打工。事发11年后,他选择自动投案并在城乡绿化补植协议上签字。

  “虽然受到了惩罚,但通过绿化村庄进行补偿,造福子孙后代,何尝不是一件好事。”曾某边锄着草边说。

  此外,根据绿化协议要求,曾某仍需在三年内实施管理、养护,保证树木存活达到绿化效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