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烟草专卖局局长透露:内供烟特供烟都是假烟

27.03.2016  13:53

   市烟草专卖局局长掌线96339时透露—— 内供烟特供烟都是假烟

  市烟草专卖局局长詹小强(朝晖 摄)

  本报讯 (记者王朝晖)日前,市烟草专卖局局长詹小强掌线本社“政风行风直通车”24小时热线96339,就读者关心的问题进行认真解答。

  接线活动刚一开始,就有读者咨询,市场上出售的白条烟、内供烟、特供烟到底是不是真的?詹小强十分肯定地指出,烟草公司从来没有发售过所谓的白条烟、内供烟及特供烟,市面上出现的绝大多数是假烟,卖假者打着“专门供应部队”等幌子,要价从几百元至上千元,但实际上这些都是假烟,都是制假者独创的品牌,请消费者慎购。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得转让

  读者叶先生咨询,他的一个朋友经营了一家食杂店,准备把这个店转给他,是否可以直接转让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詹小强称,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因主体、企业类型或者地址发生改变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主体发生改变时,叶先生的朋友应向烟草发证机关申请歇业,接管店面的新的经营人员如想经营卷烟零售业务,必须申请办新证,当地烟草发证机关将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按程序进行审批,及时做出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往省外带香烟有数量限制

  读者小陈有亲戚近期在江西要结婚,让小陈帮忙带一些香烟过去。詹小强表示,根据相关的规定,个人乘坐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跨地(市)携带卷烟一次最多只能带50条以下。否则,超过部分按照无准运证运输卷烟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携带的卷烟只能是自己用,如果是用做经营的,也同样是违法行为。

   三种办法辨认真假烟

  有读者咨询,怎么知道是不是假烟?怎么辨别真烟假烟?

  詹小强称,根据经验,通常有三种方法:叫作一看、二摸、三吸。一看,就是看包装、看商标、看烟丝。假烟包装粗糙,条包、盒包黏合部位不牢易开;假烟商标印刷模糊不清,印刷不精细;用的烟叶多为劣质烟叶,掺杂一些树叶、菜叶等,烟梗多、粗,颜色暗黄。二摸,就是用手捏一捏有没有弹性,假烟水分大没有弹性,而且受储存条件限制,很快就会风干,风干后特别硬。三吸,就是假烟吸味苦,到喉咙的时候会呛,会有杂气。添加工业香精、香料对人体危害极大。

   残疾人经营食杂店有帮扶

  读者郭先生称,听说烟草公司对残疾人经营食杂店有提供帮助,不知具体包括哪些方面?

  詹小强表示,长期以来,烟草公司为充分履行“扶贫助困”的社会责任,最大限度地帮扶弱势群体的卷烟零售客户,制订并实施了一系列的帮扶措施,具体包括:一是货源帮扶,主要是倾斜中低档的紧俏卷烟;在春节等节假日消费高峰期时,也会适当倾斜适销对路的高档卷烟货源。二是服务帮扶。客户经理每月至少一次上门了解弱势群体客户的问题及需求,帮助客户解决卷烟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并主动帮助客户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其他事务。三是人文帮扶。在春节等重大节日时,会开展弱势群体客户的慰问活动,致以节日问候,赠送慰问品。直通车帮你问

   问:怎么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答:从事卷烟、雪茄烟零售业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需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提出申请的时候,他们会交给您一份《烟草专卖许可证申办申请表》让您填,同时要求您提供一些资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应的资金证明、个体经营者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复印件、固定经营场所的房产证书或租赁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依法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您提出办证申请后,烟草部门会进行审核,如果缺什么材料会一次性告知。烟草部门受理后,会派两位同志到您申报的经营地点进行核查。如果符合条件允许办证后,烟草专卖主管部门在作出零售许可证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将证送达到您手上。如果经过实地核查不符合办证条件,烟草部门也将会告知不能办理的原因及依据。

   问:哪些卖烟行为属违法?

  答:从查获的案件看,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六种:一是销售假冒卷烟;二是不从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销售乱渠道卷烟”;三是销售非法进口卷烟,非法进口卷烟指的是“走私卷烟”;四是无证经营,即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销售卷烟;五是无证批发,也就是一次性销售卷烟超过50条;六是使用过期、失效或者转让的烟草零售许可证,不及时办理变更、注销、停业、歇业手续等。 (朝晖)

   种植场内制假烟 害人害己被判刑

  本报讯 近日,在一起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案中,四人因制售假烟,分别被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判处1—5年有期徒刑。

  据了解,2014年8月26日,泉州、洛江两级烟草、公安在洛江区马甲镇彭殊村草山“庆丰种植综合场”内查获一生产假烟窝点,当场查获YJ14-22卷接机1台,散支石狮牌香烟131条,烟丝1.5余吨,滤嘴棒60件,盘纸40盘等大量制假原辅材料,涉案金额59万元,现场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案件当日移送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立案侦查。

  经公安机关查明,当月,犯罪嫌疑人叶某江伙同颜某城、吴某煌、李某连共同出资在“庆丰种植综合场”内设立假烟生产窝点,雇佣吴某明、陈某水、方某生等工人生产。叶某江负责管理工人日常生活起居及接工人,吴某章负责管理工人及安排工人做事,吴某瑞看路望风,林某春明知他人租用场地用来生产假烟仍将场地出租并从中获利人民币6500元。侦查人员在进一步侦查中发现,颜某诚、吴某煌同时参与了“2013.10.22”南安丰州制假案。 (余瑞墩)

  (来源:泉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