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三阶段”对烟花爆竹领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19.08.2016 13:33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推动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点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落实,连城县安监、公安、市场监管、消防、交通运输、邮政、供销、火车站、机场等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对烟花爆竹领域全面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摸底排查阶段。7月30日前,按照整治范围和内容,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点组织一次全面摸底排查,掌握有关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点的基本情况。
二是全面整治阶段。8月30日前,对全县17个乡(镇)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进行规划布点,对持有效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且属于“两关闭”情况的零售点,按规划布点要求变更到符合经营条件的场所,可以优先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对属于“两关闭”情况又不变更到符合经营条件场所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到位的零售点予以继续持证经营;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撤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关闭到位。对无证经营的零售点,要没收其非法经营产品,关闭非法经营场所,并对相关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是巩固深化阶段。9月30日前,对存在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逐一复查,及时总结对专项整治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连城县安监局 黄煌妹)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9.08.2016 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