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实行“五统一、四规范”管理
20.11.2015 10:33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各乡(镇)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已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户进行全面检查登记。一查是否按照“五统一、四规范”要求从事经营活动;二查是否有违规采购本区批发公司以外的产品,是否超量或另设仓库储存,是否销售“三无”产品;三查是否擅自改变批准的经营地址,转让转借、买卖出租《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行为;四查《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是否与工商营业执照名称、经营范围一致等。
通过实行“五统一、四规范”管理,能进一步提高零售经营企业主的安全意识,消除隐患,确保经营规范有序,不出问题。(泰宁县安监局 余金财)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1.2015 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