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销售烟花爆竹 荔城3家商铺被查

02.02.2016  18:10

  莆田网讯 1月25日是传统节日尾牙,荔城公安分局镇海派出所在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内,查处了3家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商铺,共收缴烟花爆竹8箱大小800多件,并对店主进行行政处罚。
  据悉,我市禁止在中心城区相关区域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镇海街道通过分发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广播告知、张贴通告等进行广泛宣传,力促家喻户晓,共同遵守。警方也加大巡查力度,对个别抱有侥幸心理的坚决予以打击。
  警方提醒,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另外,党员干部违反规定的,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予以党政纪处分。 (朱崇飞 蔡必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