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开展烟花爆竹“禁放查非” 岛内放烟花爆竹一律拘留

23.12.2014  09:39

    开心过节,可别燃放烟花爆竹。新一轮烟花爆竹“禁放查非”专项行动,已从12月20日起启动,将持续两个半月,至明年的3月5日。

    昨天,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召开会议,通报2014年春节禁炮情况,部署2015年春节期间专项行动思路。据了解,这是厦门禁炮第15个年头。

    岛内禁放岛外限放

    今年“禁炮”的区域划分,仍是岛内的思明、湖里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岛外限放区域有序燃放。

    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在思明、湖里区有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于违法燃放的人员,警方将一律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依法予以治安拘留。

    全市重点查处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行为;重点查处饭店、酒吧、夜总会等公共娱乐场所及各类涉众庆祝、文艺活动现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重点查处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违规超量储存、通过非法渠道购买烟花爆竹及销售超标烟花爆竹等行为;重点查处违法买卖、燃放“孔明灯”行为。

    入厦大小货车严查

    警方将在交通上设立两道“防线”。

    第一道“防线”卡在厦门与周边城市的公路上,设入厦检查站,严格检查车辆,重点检查大型货车、厢式货车、面包车及其他可疑车辆,防止非法烟花爆竹进入厦门。

    第二道“防线”设在厦门本岛周边,“四桥一隧”进岛入口设立检查站,检查一切可疑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