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泉港区安监局开展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单位安全专项检查

27.01.2016  13:52
  

  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安全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近期省安监局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部署,泉州市泉港区安监局下发通知,对全区的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145个零售单位开展安全专项检查。

  按本次检查安排,全区7个乡镇(街道),每个安排半天。重点检查:对批发企业:是否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是否建立并执行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烟花爆竹仓库是否违规存储;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制定及执行情况;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仓库保管员、守护员是否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其它从业人员是否经过本单位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从业人员劳保用品配备情况(工作服、鞋子等);消防设施完好情况;危险场所是否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对零售经营单位:  是否属于“两关闭”( 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范畴、执行“三严禁”(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情况、是否存在无证或证照过期继续从事烟花爆竹经营行为。(泉港区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