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求助无果竟点火自焚 事发漳州台投区某部门办公室
男子在这张椅子上点火自焚
事发漳州台商投资区某职能部门办公室,男子全身25%烧伤
装修工不慎摔伤,向包工头讨要医药费未果,他向漳州台商投资区某职能部门办公室求助,情急之下,竟拿白酒浇身,点火自焚。
事发5月19日下午,自焚的工人王金辉全身25%面积烧伤,所幸没有生命危险。据悉,当时该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男子的事情不归他们管,男子一时激动做出过激行为。
目前,台商投资区司法部门已介入此事。
事件:受伤求助竟点火自焚
昨日上午,导报记者在漳州解放军第175医院看到王金辉的上半身大面积烧伤,脖子上全是水疱,说话也有些含糊了。
现年30岁的王金辉是安徽人,他来漳州务工已经十几年了,一直在做装修涂料方面的工作。
王金辉说,5月12日,在私人套房内刷涂料时,由于地板湿滑,他不慎从人字梯上摔下来,导致左膝关节骨头受创。因为伤情严重,包工头王某将他送到了集美二院。经检查,王金辉的左腿骨折,尤其是膝盖位置有严重创伤,需要马上进行手术。包工头虽然支付2万余元的医疗费,但手术费还缺口1万多元。在医院等了一个多星期的王金辉,却一直等不到包工头来帮他支付医药费。“5月19日早上,医生告诉我,再不动手术,我这条腿就废了,我不想拖累家人。”王金辉说,他家里有一个10岁的儿子,目前老婆又怀孕5个月了。怕连累家人,19日早上,在工友的搀扶下,他来到派出所寻找民警,后来民警将他带到该部门办公室。
“对方说我没有与老乡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没办法解决,就对我置之不理。”王金辉说,情急之下,他拿起一瓶白酒浇湿身体,并点火自焚。
据主治医生邵建川介绍,王金辉全身25%面积烧伤,属于中度烧伤,主要是在面颈部,双上肢躯干,目前病情稳定,并无生命危险。
工作人员:“他们来错了地方”
昨日下午,导报记者来到了事发的办公室。“他们(指王金辉及家属)在办公室里一直吵闹,我们完全没有插嘴的机会。”一位女工作人员表示,当时自己坐在座位上,桌上电脑屏幕挡住了视线,所以她没有看到王金辉自焚的情景。“当时他的家属还拿着手机录像。”该工作人员说。“他们来错了地方,我们的调解,当事方要有企业或工商组织。”而该办公室另一位工作人员邹先生表示,王金辉来申请工伤调解,但经办事人员了解,他与装修队工头及单位房东是个人与个人的雇佣关系,不是法律上的劳动关系,也就无所谓“工伤”,所以不在该部门调解的范畴之内。
邹先生说,当时工作人员了解完情况后,有告诉王金辉及其家属,因个人对个人的雇佣关系受伤,应该参照“人身伤害赔偿”,走司法程序。
据悉,自焚事件发生后,台商投资区的司法部门已经介入王金辉与雇佣方的协调。
律师说法
自焚受伤要自己负责
对于王金辉在装修过程中受伤,福建闽隆律师事务所蔡柳生律师称,当事人完全可以走司法途径解决。房屋业主没有聘请正规的装修单位,装修队工头没有和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双方都应该对此事负责。
房屋业主和工头不仅要支付王金辉的治疗费用,还要根据伤情带来的影响,赔偿其他相关费用。“但自焚所带来的伤害,只能由其自己承担。”蔡柳生说,烧伤由他自己造成,不可能再有其他人对此负责。
台商投资区警方也提醒,群众有诉求,一定要走正规合法的途径,过激行为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海峡导报记者 张惠玲 郭钦转 张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