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

19.06.2018  01:10

  近日,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全文公布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赶超目标、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不懈奋斗,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围绕加快新福建建设,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大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充分调动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福建落地生根汇聚磅礴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事业为上、推动发展。立足事业发展需要,顺应干部群众期待,释放出促进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的强烈信号,推动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以高质量发展实现赶超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以解决干部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等问题为重点,统筹考虑影响干部积极性的各项因素,从加强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提升干部能力素质、热情关心关爱干部等方面,综合施策,切实解决。

  ——坚持奖功罚过、突出激励。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同时,更加重视对干部的厚爱和激励,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生活上关心,最大限度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坚持鼓励创新、宽容失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激励干部敢闯敢试、担当尽责,凝聚形成创新创业的强大合力。

  二、大力教育引导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三)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增强干部信心,增进干部自觉,鼓舞干部斗志,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牢记党的宗旨,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在其位、谋其政、干其事、求其效,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在全省进一步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坚持领导带头学、全面系统学、长期跟进学,抓实各级培训轮训,推动学习全覆盖,引导广大干部增强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勇立潮头的历史担当,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满怀激情地投入新时代新福建建设的伟大实践。

  (四)涵养担当作为的底气和勇气。大力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倡导的“滴水穿石”精神和“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等优良作风,引导广大干部敢于担当、真抓实干、善于作为。充分运用古田会议精神、谷文昌精神等红色资源,深入学习廖俊波先进事迹,引导广大干部自觉对标先进、见贤思齐。健全纠正“四风”的长效机制,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持续推动作风建设。

  (五)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表率作用。领导干部要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承担责任,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赶超目标中主动担当作为,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中主动担当作为,在推进法治福建、平安福建建设中主动担当作为,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中主动担当作为,以担当带动担当、以作为促进作为。

    三、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 

  (六)大力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坚持好干部标准,突出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坚持有为才有位,突出实践实干实效,让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围绕加快新福建建设,建立健全干部交流机制,对敢于担当的干部,通过上挂下派、交流轮岗等方式加大培养力度;对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大胆使用,尤其是对那些在关键时刻、重大任务面前豁得出来、冲得上去的干部,要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努力实现干部有多大担当就提供多大舞台。建立干部实绩档案,对干部的担当作为情况全程纪实,为选拔使用干部提供重要参考。

  (七)完善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机制。突出事业为上、以事择人,识人察人看担当、选人用人重作为,鲜明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坚持从对党忠诚的高度看待干部是否担当作为,注重从精神状态、作风状况考察干部政治素质,既看日常工作中的担当,又看大事要事难事中的表现。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和比较择优,通过横向比较看人选之间的差异,前后分析看干部的担当作为。在酝酿干部时,从优秀的人选中选更合适的,从合适的人中选更优秀的。坚持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干部,公平公正对待干部,不简单以票取人,对个性鲜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符合条件的要大胆使用。

  (八)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有关规定,坚持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对省委省政府工作检查、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等问题,组织部门要及时跟进,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根据具体情节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该降职的降职,使能上能下成为常态。

  四、充分发挥干部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 

  (九)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根据中央制定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制定我省具体考核工作办法,突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考核,突出政治考核、作风考核、实绩考核,构建完整的干部考核制度体系。体现差异化要求,合理设置干部考核指标,增强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调动和保护好各区域、各战线、各层级干部的积极性。完善政绩考核,引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防止不切实际定目标,切实解决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十)改进干部考核方式方法。严格执行中央干部考核各项规定,探索蹲点调研、一线考核等办法,坚持在推动改革发展第一线评价干部的工作实绩和德才表现,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围绕中心工作每年确定一批考核项目,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专项考核。改进年度考核,推进平时考核,注重将工作调研、任期考核、专项考核、巡视巡察、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等方式结合起来,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深入了解干部。

  (十一)强化考核结果分析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使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使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对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为优秀等次的干部,在晋升职务和职级时优先考虑;对考核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干部,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或组织处理。加强考核结果反馈,引导干部发扬成绩、改进不足,更好忠于职守、担当奉献。

  五、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十二)合理确定容错情形。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合理容错的主要情形包括:(1)在贯彻落实中央各项重大战略部署中,敢于担当、先行先试,但因缺乏经验而出现失误的;特别是在加快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平潭综合实验区、福州新区、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等建设中,为推动赶超发展、敢于创新而出现失误的;(2)在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特别是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目标、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两个经济协作区发展等工作中,积极作为、开拓创新,出现无意过失的;(3)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政策界限尚不明确,在探索性实践中出现失误的,或因政策调整工作未能达到预期效果的;(4)在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改革中,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优化政府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出现失误的;(5)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出于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因事情紧迫临机决断,出现失误的;(6)在加强基层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等急难险重任务,主动担当作为,勇于破除障碍,但因形势严峻、问题复杂等出现失误的;(7)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作难以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损失的;(8)其他符合有关规定,可予以容错的。

  (十三)规范操作实施。各级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原则,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对该容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建立容错会商机制,对是否属于容错情形、符合容错条件,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其他相关问责部门沟通会商,经深入核实、客观认定之后,再报党委(党组)研究,并视情向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报告。对给予容错的干部,考核考察要客观评价,选拔任用要公正合理。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违纪违法行为必须严肃查处,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确保容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引导干部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专心致志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建功立业。

  (十四)注重纠错防错。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对失误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坚持预防在先,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提高自我纠错防错能力。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健全和完善民主决策、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请示报告等制度机制,防止失误和错误的发生。

  六、着力增强干部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本领能力 

  (十五)提升专业能力。强化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干部专业思维和专业素养,使干部的思想水平和能力素质符合新时代的要求、符合新福建建设的要求。加强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培训,促使广大干部全面提高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注重培养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引导广大干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管一行像一行。

  (十六)增强担当本领。坚持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基层学习,进一步提高学习力,增强会为敢为的能力。围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等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制定2018—2022年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持续开展“十个专题”培训,举办“新福建大讲堂”,分类分级开展专业化能力培训,帮助干部弥补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全面提高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

  (十七)优化干部成长路径。坚持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并重,注重干部不同层级、不同岗位、不同职务的墩苗历练,注重在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培养锻炼干部,让干部在实践中砥砺品质、增长才干。持续推行机关与基层双向交流挂职和任职,积极选派干部参与重点项目建设、抗灾抢险,参加对口支援、科技服务团、驻村任职等工作。

  七、满怀热情关心关爱干部 

  (十八)落实和完善谈心谈话制度。注重围绕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等重大任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为干部解疑释惑。开展干部谈心谈话,要注意倾听干部诉求,关心了解干部的工作、生活和思想情况,为干部加油鼓劲,保护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对在巡视巡察、干部考察、蹲点调研、一线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属实的问题,要及时提醒、咬耳扯袖。改进谈话方式,提高谈话质量,推进谈心谈话常态化。

  (十九)健全干部待遇激励保障制度体系。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调整机制,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完善公务员奖金制度,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做好平时激励、专项表彰奖励工作,对模范履行职责、出色完成工作任务、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及时依法依规予以表彰奖励。落实带薪年休假、年度体检等制度,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丰富文体生活,保证正常福利,保障合法权益,增强干部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

  (二十)注重关心关爱基层干部。落实省委关心关爱基层干部二十条措施,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工作在困难艰苦地区和战斗在脱贫攻坚第一线的干部,给予更多理解和支持,主动排忧解难,在政策、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让他们安心、安身、安业,更好履职奉献。

  八、凝聚形成创新创业的强大合力 

  (二十一)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深刻把握新时代新使命新征程,加强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增强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让广大干部聪明才智充分涌流,让各类人才创造活力竞相迸发,形成锐意改革、攻坚克难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强科学统筹,制定和执行政策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引导和保障支持作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结合实际加大实践探索力度,边总结边完善边提升,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以钉钉子的精神一抓到底,推动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二十二)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引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应对和处置各种负面舆情,注重保护干部声誉,防止干部被“污名化”,维护干部队伍良好形象。大力培育、树立、宣传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干部远学谷文昌、近学廖俊波,撸起袖子加油干,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