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漳浦男子为增粉 微信散布假消息被刑拘罚款
“不是主编不给力!是被抓了!”昨天下午,海都记者点进漳浦本地微信公众号“娱乐齐分享”时,被这一雷人的自动回复吓了一跳。仔细一看,这个公众号一般每日凌晨发布消息,7月18日后却再无更新。海都记者从漳浦警方获悉,微信公众号“娱乐齐分享”的经管人——漳浦杜浔镇29岁男子邱某民,因散布《竟然在漳浦……公安部A级头名通缉拐卖儿童妇女逃犯》的假消息,于7月18日被行政拘留。
7月4日,邱某民发布这条虚假消息,后被大量转发、阅读,造成公众恐慌,扰乱公众秩序,有不少市民甚至打电话向警方报警、求证。随后,漳浦警方辟谣,A级通缉犯陈某香确有其人,但早已被抓获归案。
涉事男子邱某民正在接受警方调查
昨天傍晚,海都记者在漳浦县看守所见到邱某民。29岁的他,是漳州一家通讯设备公司的员工,大专学历。
他称,微信号“娱乐齐分享”是他一人独自经营,今年5月开通注册后,至今已攒了5万多的粉丝。能达到这个粉丝量,还是他跟全国各地同类微信营销号的管理人员联系,互动互推广的结果。
邱某民说,7月4日这天,他在本地微信圈看到“公安部A级头名通缉拐卖儿童妇女逃犯”的相关信息后,便以此为噱头编发消息,写上“这几天有人看到此人在漳浦旧镇跟霞美出没”等骇人信息,提醒大家要照看好小孩。编发这一消息,目的是为引起关注,达到“增粉”的目的,并为后续接商业广告牟利增加筹码。当时,他并未向警方求证。
微信所称“不该发的视频”,警方并未提及
“娱乐齐分享”发布的内容以娱乐搞笑为主,邱某民坦白,这些内容都是他从网络或其他微信号转载过来的,稍做加工就发布出去了。昨天下午,邱某民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意。
警方经调查取证后,认定邱某民的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涉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18日,警方将邱某民抓获,并对他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200元的处罚。(海峡都市报记者 肖和勇 通讯员 陈艺辉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