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通报5起腐败问题和“四风”典型案例
龙岩漳平纪委日前通报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四风”典型案例,分别为:
漳平市新桥镇陈坑村党支部书记林金石、村主任林兴高等人非法占有教育化债资金问题。林金石、林兴高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便利,在申报新桥镇陈坑村“普九”教育债务化解的过程中,通过虚报工程项目债务方式套取普九教育债务资金66966.58元,非法占为己有。2014年11月21日,林金石、林兴高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林金石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3000元;林兴高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没收财产1.5万元。
漳平市救助管理站副站长(主持工作)陈财西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3年,市救助管理站通过虚增受救助人员餐费的方式套取中央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共计48616.8元,违规设立“小金库”,其中38400元用于违规发放补贴。2014年11月21日,漳平市监察局给予陈财西行政降级处分。
漳平市农业机械管理站安全监理股股长卢平滥用职权问题。卢平在市农业机械管理站担任安全监理股股长并负责审核办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期间,多次对不符合条件的漳平市骏华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所申报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予以审核上报,造成国家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684460元流失,且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4年12月19日,卢平被行政开除,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漳平市永福镇西山小学校长兼西山小学附属幼儿园法定代表人陈大贤非法占有公款问题。陈大贤担任永福西山小学校长兼管理西山小学附属幼儿园工作期间,在校舍维修、设备采购等过程中,采取虚列开支等手段,骗取公款共计49358.5元,非法占为己有,且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4年12月19日,陈大贤被行政开除。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漳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李希锦食品监管渎职问题。2007年以来,李希锦在担任漳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期间,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在明知张志强的屠宰车间未经动物防疫条件审核情况下,默许张志强违法屠宰生猪,违法向其提供“三证”,造成3066.98065吨未经检疫的生猪产品(包括部分病、死猪)流入市场,给食品安全造成重大隐患,严重威胁了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此外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3年5月28日,市纪委给予李希锦开除党籍处分。李希锦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海峡导报记者 李贵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