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男子酒后取钱卡被吞 持砖头砸坏取款机
04.06.2015 12:08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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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西新闻网讯(通讯员 陈立烽 曾锦秀 朱经炜) 漳平一男子酒后持卡到ATM自助存取款机取钱,因操作不慎,导致银行卡被吞。为此,他持砖头砸坏了取款机。日前,漳平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苏某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4年9月5日凌晨3时许,苏某酒后持本人银行卡到漳平市某银行ATM存取款机前取200元,在操作过程中,苏某的银行卡因故被ATM存取款机吞食而无法取出,因担心银行卡被他人取走,遂持砖头砸坏了取款机,致该存取款机的偏光防护屏、射频读卡器毁坏。为了取得银行的谅解,苏某主动赔偿了银行的经济损失5254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苏某故意毁坏银行ATM存取款机,计价值人民币5254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但苏某当庭自愿认罪,并赔偿了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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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2015 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