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人大调研《人民调解法》贯彻执行情况

11.10.2014  15:23

10月9日,漳平市人大常委会对漳平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组听取了市司法局及各相关单位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座谈。调研组认为《人民调解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漳平市取得几方面的成效:“大调解”格局逐步完善;人民调解员队伍逐步壮大;人民调解员经费保障逐步提高;考评制度逐步健全。但仍存在涉农纠纷久调难息、社会矛盾纠纷越来越易呈现群体性特征、基层调解组织的硬件设施跟不上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需要等三方面的不足。

调研组针对存在的不足提出建议,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持续推进法治县市建设;要深化“法律六进”,强化普法宣传,增强司法公信力,提高社会各界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意识;要提高应急处突能力,提高政府快速反应、现场处突、网络舆情引导等能力;要发挥漳平市调解服务中心职能,充分发挥其对多元调解的协调作用,全面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推进基层调解机构和人民调解员能力的建设,使其能适应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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