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档案法》执法检查

29.02.2016  17:11

2月26日,漳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在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晓兰的带领下,对全市执行《档案法》和《福建省档案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采取察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实施检查,察看了南洋镇人民政府、菁华路桥公司和正在建设中的漳平档案馆,召开了有关部门座谈会。针对目前执行《档案法》和《福建省档案条例》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建议:

高度重视。要按《档案法》的要求重视和规范硬件建设,配足档案保管专用场所;要配足专(兼)职档案保管人员;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专(兼)职档案管理员的业务素质。

加强宣传。充分利用“6.9”国际档案日开展《档案法》宣传,司法部门要将档案法律法规相关内容列入全市干部法律考试范围;

加大投入。财政部门对档案维护建设经费要足额保证,对新档案馆建设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进度,尽快投入使用。

夯实基层。在全市乡镇(街道)开展档案规范化建设工作,对达标乡镇(街道)奖励;乡镇(街道)要加大对村级档案管理监督力度,严禁将档案寄存在村干部家中,提高村干部的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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