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人大监督目光聚焦“无袍法官”队伍建设

02.12.2014  23:23
  “经表决,决定免去吴某成的该市人民陪审员职务。”11月27日,福建省漳平市召开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依法免去了吴某成的人民陪审员职务。

  吴某成,2010年5月被任命为漳平法院人民陪审员,2006年—2009年被告人吴某成在担任新桥镇政府经营站副站长期间,伙同其余三被告人非法占有教育资金66966.58元,其中吴某成分得1万元。2014年10月14日,漳平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八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00元。

  这是该市人大常委会助推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的一个缩影。

  任命涉台案件陪审员 打造平安创业园

  “陪审员及时解除了我的后顾之忧,让我全力以赴搞好生产经营,使我在大陆发展茶产业的信心更足了!””11月26日,台商苏力弘高山茶园与永福镇封侯村村民的承包纠纷在陪审员李志鸿的大力调解之下,得到了圆满解决。

  原来,为维护台商合法权益,打造平安创业园,2011年5月,该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开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与地方人大工作”课题调研,建议该市人民法院在成立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合议庭的基础上,适时聘请长期在漳平投资、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且熟悉两岸政策法规和风俗人情的台商担任涉台案件人民陪审员,参与该市人民法院涉台民商事案件的审理、调解及纠纷化解,保障两岸同胞合法权益。2011年7月28日,该市人大任命台商李志鸿、陈添洲为人民法院涉台案件人民陪审员。

  “2011年以来,台胞人民陪审员参与调处涉台农纠纷26件,共同为台农企业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指点迷津’34次。实践证明,涉台案件人民陪审员可以与法院专业审判人员优势互补,有助于涉台纠纷案件公平、公正审理,维护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平安与稳定。”该市永福镇人民法庭长陈金友如是说。

  任命专家型陪审员 守护好青山绿水

  “俗话说的好呀,远亲不如近邻。你们两家都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反目成仇,太不划算了。”11月28日,陪审员阙茂文深入芦芝镇月山村蒋振清的家中,对一宗林地承包纠纷进行调解。

  2013年11月28日,该市召开了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任命李振清、韩高辉、卢炳立、阙茂文、姜贞旺为该市人民法院陪审员。

  “一年来,5名专家型人民陪审员参与林业案件庭审16件,成功调处林业合同纠纷、林地承包纠纷12宗,案件调撤5件,为守护好漳平这片青山、绿水与蓝天做出了贡献。”走进该市人民法院,该市生态资源庭庭长李文龙如数家珍地说。

  多措并举 助力人民陪审员成长

  为强化“无袍法官”队伍建设,2011年以来,在选拔任命人民陪审员前,该市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认真把好“三个关口”,即推荐关、素质关和程序关,确保筛选出的人民陪审员精英化。

  为助推陪审制度完善,了解人民陪审员发挥作用的情况,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亮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人大代表开展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情况的调研或视察,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人大代表深入庭审现场旁听案件审理,并对人民陪审员在庭审中存在的不足“把脉支招”。

  此外,林亮还经常深入陪审员所在单位和部分当事人所在乡村,通过观摩庭审、查阅卷宗、调查走访和座谈了解,掌握陪审员的思想状况、履职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为“无袍法官”们排忧解难,提供“阳光雨露”助他们成长。

  所有的付出都没有白费。在该市人大的重视和关爱下,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热情高涨,2011年以来,积极参与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庭审2945件,参审率达90.15%,民商事案件调撤率76.27%。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