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人大监督 五举措助力家庭农场茁壮发展

10.12.2014  23:50

近日,漳平市菁顶农场、凡宝农场、新桥溢香源家庭农场、方园生态休闲农场等4家家庭农场被评为2014年“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菁顶农场经营面积839亩,先后投资400万元开发一处集园林水果、山茶油、林下种植、农业生态休闲观光于一体的综合型家庭农场;凡宝农场发展具有附加值高、生态效益好的林下经济模式,2009年成功引种“茶族皇后”金花茶,目前种植规模扩大到90亩;新桥溢香源家庭农场以养殖巴马香猪和池塘养鱼为主,兼营水果种植和造林,年产值110万元,纯收入23万元;方园生态休闲农场按照现代茶业发展要求开发种植漳平水仙生态园示范茶园200余亩。四家示范场分别从事种植、养殖、生态休闲及种养综合开发等,各具特色。

近年来,漳平市农民创办家庭农场热情不断高涨,目前已在工商注册的家庭农(林)场已达230多家,这完全得益于漳平市人大常委会的持续监督和支持。2013年中央1 号文件首次提出了 “家庭农场”的概念,家庭农场不仅可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还能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了更好地扶持这一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发展,2013年12月漳平市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期间,叶俊发、曾占市等五位代表提出“关于出台优惠政策,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建议。

今年4月中下旬,漳平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专门组织开展了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提出了“按照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在合理布局优势特色产业区域和产业带上作文章,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进一步加快家庭农场、一村一品产业发展,引导家庭农场、一村一品向优势产业带聚集,改变‘小而全’的生产格局,推进规模化生产”; “充分利用本市土地、气候、水利、物产、技术等优势条件,发挥我市农业经济‘三条长廊’独特优势,突出南部高山农业、中部城郊现代农业、北部休闲观光农业三大优势特色产业,集中精力强力推进优势特色产业,真正把主导产业做优、做精、做强、做大”; “落实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省等上级各部门各种惠农政策和资金支持,整合资金,统筹使用,不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进农业经济发展条件,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等建议。

在漳平市人大常委会的跟踪监督下,漳平市政府加大了对“关于出台优惠政策,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建议”建议案的办理力度,农业局经管站等职能部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了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查工作,摸清业主资质条件、产业类别、生产规模、投入与产出情况以及示范带动能力等,并加强了跟踪调查,及时掌握家庭农场发展动态,强化农业项目资金扶持和技术服务。

为促进全市家庭农(林)场快速发展,今年7月,市政府出台了《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家庭农(林)场的意见》,从五方面入手加大政策扶持。加大项目扶持力度。将家庭农场作为现代农业建设的主体给予项目、资金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农田改造、高产创建、设施农业、“五新”推广等各类涉农项目,凡适合家庭农场承担的,优先安排有条件的家庭农场示范场实施,提升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水平。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采取以奖代补、项目扶持等形式,统筹政策性支农资金向家庭农场倾斜。从2014年起,市级财政支农资金每年安排6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培育支持一批市级示范家庭农(林)场。执行税费减免政策。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在省农业厅、省物价局等单位审定公布的省级农民创业园、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创建区域以及主导产业用户名单内的,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用电按所在电网销售电价目录表中农业生产用电价格7折执行。落实用地保障措施。对因生产所需的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符合条件的,按设施农用地管理,免于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由市农业部门会同市国土资源部门报人民政府审批。强化金融信贷支持。对实力强、资信好的家庭农场,金融机构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允许使用各类符合法律规定的农副产品订单、大中型农机具、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进行抵押(质押)贷款,鼓励参加农业保险,享受有关财政保费补贴政策和优惠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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