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为种油茶毁山林 致富不成反获刑

08.09.2015  17:39

  东南网9月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康泽辉 通讯员 陈立烽 陈有贤)致富心切,漳平一农民竟擅自雇佣民工用挖掘机开平台,毁林开山种植油茶,结果致富不成,反被漳平市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六个月。

  去年10月,严某为了种植油茶增收致富,在未经林权单位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雇请严小某驾驶挖掘机到漳平市芦芝镇芦芝村“火狸坑”山场内,用挖掘机开平台,共毁坏林木立木材积15.1757立方米,幼树659株。

  今年6月2日,严某到漳平市公安局梅水坑森林派出所投案自首。随后,其亲属积极赔偿受害单位经济损失3000元,并签订《集体山林承包合同》,经营管理被损毁林地。

  法官提醒,我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未经林权单位同意的情况下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将要受到法律的惩处。所以想在集体山上种植经济作物,一定要事先经林业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