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鼓励投资古雷石化中下游项目 用地可享补助

19.08.2014  11:00

  东南网8月19日讯(海峡都市报 周杨宁)漳州市出台政策,从产业准入、工业地价、水价电价等方面鼓励台商投资古雷石化基地中下游项目。该政策从本月起开始执行,有效期为2年。

  工业地价上,将视项目具体情况,按不高于2万元/亩的标准,给予企业基础设施配套补助等;企业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和排污费,分别按漳州市区收费标准的50%、70%、80%收取;工业用电收费标准不高于漳州市大工业用电价,港口规费参照省内厦门港规费标准收取;码头装卸仓储费不高于上海、广东、厦门等大陆地区同类货物、同类装卸量的收费标准。

  工业类企业所需环境容量指标,从漳州市辖区内环境总量控制指标中优先调剂解决。若漳州市无法进行总量调剂,上报省里统筹解决。新入驻的台资工业企业,从投产当年起,其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前2年由地方财政按100%予以奖励,后3年按50%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