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首例组织考试作弊案 每人2000元包过科一科四

04.11.2016  14:06

  晨报讯(特派漳州记者 黄小英 通讯员 蔡宝莹)近日,漳州市长泰县人民检察院对组织考试作弊的犯罪嫌疑人容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这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漳州市首例组织考试作弊案。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容某伙同他人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通过购买微型摄像机、发射器、无线耳机等设备,以每名考生收取2000元的价格,帮助6名驾驶证考生通过科目一、科目四考试。期间犯罪嫌疑人连某、张某、张某某(三人均取保候审)帮容某介绍学员,每人各收取500元报酬。该四名犯罪嫌疑人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该院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海西晨报(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