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荣膺“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26.11.2015  11:03

  ●市长檀云坤代表我市接牌,并作典型发言

  ● 全市目前森林覆盖率达63.6%,是全省生态先行示范区

  ● 成为福建省三个“国家森林城市”之一

  漳州新闻网讯(记者苏雄锋)美丽漳州又添一张“国字号”城市名片。11月24日,“2015年中国城市森林建设座谈会”在安徽省宣城市举行。会上,漳州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市长檀云坤代表我市接受牌匾,并作了典型发言。

  “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城市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城市生态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各项建设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经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授牌的城市。它不仅是我国褒奖一个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最高荣誉之一,也是体现一个城市科学发展水平与和谐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2004年,国家林业局正式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12年来,全国已有96个城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一直是“绿城”漳州孜孜不倦的追求。2000年我市确立“生态立市”战略,2010年进一步确立“田园都市、生态之城”的发展定位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奋斗目标。2012年,国家林业局批复同意漳州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申请。几年来,漳州市秉承“生态立市”理念,进一步弘扬谷文昌精神,围绕创建森林城市的主题,进一步提升站位、构筑森林城市之梦,高位推动、凝聚全民共建之力,城乡联动、打造绿色生态之城,创新模式、彰显田园都市之韵,强化宣传,塑造生态文化之魂,大力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截至目前,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3.6%,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2.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4.3平方米。漳州城市建成区被列入省森林城市示范点,11个县(市、区)全部获得省级以上生态县称号。漳州更成为全省生态先行示范区、国家级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全市环境质量评比连续多年居全省前列,生态城市竞争力居全省第一。

  檀云坤在会上表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漳州人民学习谷文昌精神的最好实践,“创森”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今后我市将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学习兄弟市的经验做法,将漳州打造成更加宜居宜业的“田园都市、生态之城”。

  据了解,“2015年中国城市森林建设座谈会”由国家林业局、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安徽省人民政府、经济日报社联合主办,共有21个城市在会上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这次和我市一同入选的还有龙岩市,加上此前的厦门市,目前全省共有三个“国家森林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