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芗城市区公办校招生 随迁子女录取采用积分优先
今年,漳州一中龙文校区、漳州一中分校的摇号学生可同时填报2个志愿,采取“梯次志愿”,即按志愿顺序摇号录取。
昨日,导报记者从漳州市教育局出台的《2019年漳州芗城市区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意见》中获悉,与去年相比,今年出台的芗城市区公办学校初一招生政策有多个变化。
漳州一中龙文校区、漳州一中分校摇号学生可同时填报2个志愿
漳州一中龙文校区、漳州一中分校部分生源,实行“具备条件、自愿报名、电脑摇号”的招生办法。与去年不同的是,学生填写《志愿表》,可同时填报2个志愿,采取“梯次志愿”,即按志愿顺序摇号录取。
6月17日,将在漳州一中龙文校区学术报告厅进行漳州一中龙文校区和漳州一中分校电脑摇号招生,并公示录取名单。
随迁子女录取采用“遵循志愿、积分优先”原则
具有芗城市区东铺头、巷口、西桥、新桥、南坑、通北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的芗城市区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及与学生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明,于5月13-15日在毕业校进行申请登记。非芗城市区小学毕业的回漳生,持《漳州市区初中招生(回漳生)登记表》《漳州一中初中招生志愿表》、户口簿及相关房产证明,于5月13-15日前往龙师附小申请登记。
在漳州市区公办小学毕业的非市区户籍学生中,随迁子女持父(母)在芗城市区的居住证等材料向毕业小学申请登记。根据《漳州芗城市区随迁子女小升初积分入学办法(试行)》要求,采用“遵循志愿、积分优先”原则,根据志愿顺序,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5月22日至26日,各小学公示本校随迁子女积分。7月27日,将在漳州一中分校进行随迁子女摇号招生,并公示结果。
高校居委会、北郡居委会所属施教区有变化
未参加摇号或摇号未被录取的市区户籍毕业生(含回漳生),6月29日至30日,持户口簿、房产相关证明和“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到相应施教区初中校现场登记。
今年的施教区也有所变化。因原湖内居委会拆分为湖内居委会和高校居委会,原华元居委会拆分为华元居委会和北郡居委会,根据原施教区划分范围,高校居委会归属漳州二中施教区,北郡居委会归属漳州八中施教区。其它施教区划分办法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