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芗城“典型领跑”助力办案

15.02.2016  15:18
  近日,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交通法庭的法官专程来到芗城区石亭镇扬美村,看望被重型货车撞伤卧床不起的五保户郑亚中老人,并送去为其追回的4万余元赔偿款及慰问品。老人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感动地拉着法官的手说:“法官真是大好人啊,太感谢了!”这是该院持续开展的“典型领跑”促执法办案活动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为进一步发挥“全国道德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黄志丽等身边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干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该院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在全院开展“身边的感动”典型选树活动的决定》,以“弘扬志丽精神 争创一流业绩”为争创目标,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事事都有责任人”的工作格局。

  芗城区法院积极打造集便民服务、矛盾化解、法治宣传和党员示范四平台于一体的黄志丽法官工作室,抽调优秀业务骨干到工作室轮岗锻炼,提升干警业务水平;制作“网上展厅”,创作以黄志丽为原型的微电影、木偶剧、芗剧、快板、诗词、小品、故事会等精品力作,提高先进典型的影响力;采取新老法官“一帮一”结对指导,努力在干警中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