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男子开车撞倒11岁女孩 将其抱开后驾车离去

25.06.2014  11:43

监控拍下了男子的冷漠行径

  5月11日上午,肇事者洪某茂驾驶轿车在漳州市区龙江明珠小区内,将小铃(化名)撞伤倒地后,将其抱到路边,然后就开着轿车进了停车场,没有报警也没有通知救护车。

  事情虽然已经过去1个多月,但是11岁的小铃身上仍有疼痛感,而且也不敢独自下楼到小区玩。而令家属气愤的是,事发至今,肇事者洪某茂仅仅拿了800元赔偿款,对小铃几乎不闻不问。

  昨日,家属拨打导报漳州新闻热线0596-2056315反映此事,希望导报记者帮忙讨个公道。

  事件:小区玩耍,女孩被轿车撞倒

  5月11日上午11时的那一刻,小铃仍然能清晰记得。

  昨天下午,刚刚补完课的小铃告诉导报记者,她现在还要按时吃药,因为身上还有点疼。

  小铃说,那天上午,她带着弟弟小成(化名)在小区里玩。快到吃午饭时,她带着弟弟准备回家,结果在小区里的过道上,被一辆黑色的小轿车撞倒。

  小铃仍然记得,当时撞倒她的那名司机伯伯穿的是白色衬衫。被撞倒后,司机从车里下来,把她抱到路边,停了一会儿,就走了。“当时我浑身疼痛,拉着伯伯的手,想让伯伯把我送回家,可是那个伯伯一下子把我的手拉开,然后就把车开走了。”小铃说,随后她自己就一瘸一拐地走回了家。

  监控:抱离女孩,司机驾车离开

  小铃所述的过程,在监控录像里得到了证实。

  录像显示,2014年5月11日11:51:40许,小区通道的右侧停满了车辆,一辆黑色的小轿车往小区里面行驶。这时,突然从路边窜出一个小女孩。

  刚刚跑到路中间的小女孩,被驶来的黑色小轿车车头撞到,并向前方飞出去一两米,倒在地上。紧跟在小女孩后的小男孩看到姐姐被撞后,也吓得站在路边不敢动。

  迟疑了数秒后,从黑色小轿车内下来一名穿白色上衣的男子。白衣男子走到小女孩身旁,将小女孩抱了起来,想扶她站起来,但没一会儿,小女孩又坐倒在地上。

  这时,白衣男子干脆把小女孩抱起,放在路边。一分多钟后,白衣男子折身走向小轿车,并打开车门将车开走。

  质疑:撞人不管,还回家换衣服

  看到姐姐被撞后,8岁的小成飞奔着跑回家,告诉妈妈说,姐姐被车撞了。得知这一消息后,小铃的妈妈赶紧给孩子的爸爸李伟滨打电话,让他赶紧回来。紧接着,小铃妈妈出去找女儿,刚走到门口,就看到了小铃。

  随后,父母将小铃送到漳州市医院治疗,并向警方报警。经医生诊断,小铃为胸壁软组织挫伤。

  当日13时许,李伟滨夫妇把孩子带回家后,才知道肇事车辆在小区的地下停车场里被找到了。“看到肇事者时,他穿的竟然是一件粉红色上衣。”李伟滨质疑肇事司机,撞了人还有空回家换衣服,“他竟然回复说,他很热,所以回家冲了个凉,换了件衣服”。随后,李伟滨了解到,肇事司机叫洪某茂,今年52岁。

  进展:司机全责,家属准备起诉索赔

  李伟滨十分不满地说,到现在,洪某茂只拿了800元,之后就不闻不问。“事发当天,洪某茂跟我说要协商解决,但当时孩子的情况还不明了,我怎么可能同意和他协商解决呢,肯定是先要把孩子治好再说。

  昨日下午,导报记者联系洪某茂,询问其他当日的行为以及之后为何不闻不问,他回答:“我不能告诉你!

  日前,芗城交管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洪某茂负事故全部责任。李伟滨表示,肇事者如果继续不闻不问,不积极主动赔偿,他将会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