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男子开着共享汽车 竟在路中间呼呼大睡起来
台海网10月28日讯 据海峡导报大漳州报道,10月27日凌晨时分,漳州一男子驾驶一辆闽D牌共享汽车行驶至丹霞路与水仙大街岔口时,竟直接停在直行道上睡着了!不料,民警一查,该案竟成了漳州首例醉驾共享汽车!
据了解,昨天凌晨3时30分许,漳州110指挥中心接报称,芗城区丹霞路与水仙大街岔口的直行道上,停着一辆共享汽车,迟迟不开动,车内驾驶员也没有反应。
110接警后赶到现场,发现该共享汽车驾驶员吴某正在车内呼呼大睡,且满身酒气,随后110民警移交芗城交警。芗城交警赶到现场后,立即对吴某进行酒精测试,发现吴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223mg/100ml,已达醉酒状态,涉嫌危险驾驶。民警当即将吴某带回大队进行进一步审理。
经询问,吴某今年27岁,龙海人。10月26日下午4时许,吴某通过朋友的账号登录“潮人用车”App,在芗城区商业城网点租了辆共享汽车。当晚11时许,吴某在还开车途中接到朋友电话,便去了荣昌花园见朋友,并喝了快一瓶的葡萄酒。
直到27日凌晨两点多,吴某想沃尔玛就有还车的网点,离得也不远,便自己开着车去还。 “不料,上车后,冷风一吹,开到那边(事发点),我就感觉受不了了,怕出事,我赶紧停下来,打电话让朋友来开。”吴某回忆到。
▲事发现场随着共享汽车在漳州市区的慢慢普及,不少体验过的市民也发现其中存在许多漏洞,如租车者的身份、酒后是否能租车等方面的管理漏洞,让许多人存在侥幸心理,也增加了道路安全隐患。如何做好共享汽车企业的安全管理呢?
据芗城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吴文兴介绍,“首先是共享汽车企业要对租车者的身份、驾驶资格和驾驶时的身体状态要有把控,要有人脸识别系统,确认租车者是否有驾驶资格。其次,要有酒气感应,可以识别驾驶员是否饮酒了,这是要从企业自身去做好的。针对这起案件的隐患,我们在管理上也会给企业提出合理的整改要求,并给上级管理部门和法制部门提供建设性意见。在共享汽车的营运中,我们交管部门要起到监管,从源头上杜绝共享汽车带来的安全隐患。”
昨天下午,芗城交警大队就该案件约谈了该共享汽车企业,要求该企业尽快落实并解决共享汽车存在的管理漏洞,并加强各方面识别技术,确保群众在享受便利的同时能够平安出行。
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吴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