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幼升小”“小升初”招生政策出台
来源:闽南日报
公办民办学校互不享有招生特权
公办校不得采用把名额分配到小学推荐录取、组织夏令营活动等任何方式进行变相招收选择性生源
漳州新闻网讯(记者 戴岚岚)5月22日,漳州市教育局制定印发了《关于2020年普通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意见》制定坚持两个原则:一是坚持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原则,即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落实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全覆盖。二是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原则,即公办民办学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应一视同仁、平等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
据了解,今年我市将严格落实公办民办中小学同步招生政策。今年在“漳州市招生管理系统”中,增设“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管理平台”,把全市所有民办初中学校和民办小学,以及漳州一中芝山校区、漳州一中分校等市直公办初中学校,漳州实验小学、龙师附小等市直公办小学都纳入统一管理平台,实行网上报名。同时在录取环节方面,由市教育局或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民办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报名和录取。
此外,在今年招生中,漳州首次将民办普通高中纳入全市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从2020年起,全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将严格按市教育局统一下达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除了根据省教育厅政策规定的自主招收保送生名额(每校不超过100人)外,全市所有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都分解到每个县(市、区),以县(市、区)为单位,在漳州市招生管理系统上,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和招生录取。民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明码标价,阳光招生。
市教育局介绍,今年我市既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也进一步规范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2020年起,全市公办初中学校,包含各县(市、区)一中初中部、厦大附中初中部、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初中部以及其他县城所在地初中学校等优质初中,若实行划片就近入学招生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一律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不得采用把名额分配到小学推荐录取、组织夏令营活动等任何方式进行变相招收选择性生源。从2020年开始,漳州一中龙文校区、漳州实验中学“六年一贯制”创新实验班取消,不再招生;厦大附中“六年一贯制”创新实验班只能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免试招收片区内学生,不再面向全市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