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跻身省级生态市

03.07.2015  12:09

  7月3日讯 (海导记者 林晓琪 通讯员 郑雯雯)7月1日,福建省环保厅授予漳州市“福建省级生态市”称号。

  近年来,漳州市大力实施生态市发展战略,截至目前,漳州市全部11个县(市、区)均获得“省级生态县(市、区)”命名,其中长泰县、南靖县获得“国家级生态县”称号,东山县通过“国家级生态县”考核验收,平和县、龙文区通过“国家级生态县(区)”技术评估;全市已有116个“省级生态乡镇”,其中国家级生态乡镇78个;全市有1433个市级以上生态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