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粮食局“六五”普法工作总结

11.09.2015  08:42

六五”普法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依照漳州市委宣传部、漳州市司法局《关于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和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总体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行业的特点,认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粮,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普法工作到位 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质量监管科,具体负责我市粮食行业的普法工作,切实做到各业务科室普法职责分工明确,普法工作有领导分管、具体业务有专职人员负责,确保各项普法工作落实到位。制定了《漳州市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并认真执行。每年年初制定下发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要点,年中定期向局党组书面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年终将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计划,并做好各项普法工作总结。 二、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1. 抓好队伍学法。 一是 建立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集体学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除积极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法制讲座外,每年中心组集中学法不少于三次。 二是 大力强化对广大粮食干部的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工作,制定《漳州市粮食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将本系统本单位人员学习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干部培训总体规划,每年举办一至二期法律知识培训班,邀请市政府法制办人员进行授课,多次组织干部参加网上普法学习、考试。同时,我们针对粮食工作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五年来共组织489人次参加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提高了广大粮食干部的法律素质,确保我市粮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我们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省政府组织的全省执法人员考试工作,并取得了100%通过的好成绩。 2. 结合行政执法深入开展普法宣传。 为了更好的宣传和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福建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等法规,我局翻印了《福建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1500本,同时编印了集粮食法规政策和用粮知识为一体的《粮食知识手册》和《粮食行政管理工作手册》3220册,赠送相关行政部门和各粮食加工经营企业,在赠送宣传资料的同时,我们把有关的粮食法规条款要点和违反法规规定可能受到的行政处罚及处罚幅度向粮食经营者进行宣传,增强粮食企业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达到较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3. 以粮食法律进社区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律六进”宣传活动。 以“精品粮油进社区”、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爱粮节粮”宣传、粮食科技周等活动为载体,开展粮食法律六进活动。在“六五”期间,我局每年组织市级骨干粮食加工企业开展精品粮油进社区服务群众,利用精品粮油进社区展示展销会之机,以及市委宣传部组织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粮食部门“爱粮节粮”宣传等,通过设立咨询台向广大群众宣传粮食法律法规和科学用粮知识。五年来我局先后在芗城区群裕小区、鑫荣小区、惠民花园、龙文区荣昌花园、芗城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福建漳州岱山国家粮食储备库等开展粮食法律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促进了“法律六进”活动的有效开展。此外,我们结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周年、科技活动周、世界粮食日、12.4法律宣传日、政府访谈、政风行风热线等活动,以不同的主题,相同的目的,通过标语、宣传单、咨询台、市粮食局政务网站以及有线电视等多种形式进行粮食法律、法规的宣传,扩大粮食法规政策的社会影响,营造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工作氛围。 三、健全工作制度、推进依法行政     1. 健全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制度。 我局制定《漳州市粮食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和备案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集体决策制度、听证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实施后评价制度》等七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我局作出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程序和合法性审查机制,为我局实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打下制度基础。同时制定了《漳州市粮食局行政处罚说明理由制度》、《漳州市粮食局关于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的实施意见》,把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的标准从“合法”的基础上升到“合法、合理、合情”的高度,几年来,没有发生由于依法行政工作而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实现了文明监督、和谐执法。 2. 建立行政执法权力监督制度。 我局制定了《漳州市粮食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漳州市粮食局重大或复杂自由裁量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漳州市粮食局行政自由裁量公开制定》、《漳州市粮食局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制度》、《漳州市粮食局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漳州市粮食局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等权力监督机制,通过以制度管人,确保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粮工作顺利开展。 通过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和建立行政执法权力监督制度进一步夯实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基础,增强粮食行业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意识,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依法维护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利益。 四、落实依法管粮,工作成效显著 始终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建立健全各项粮食行政管理制度,粮食行政执法检查严格按规范程序进行。首先是建立健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粮食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等;其次是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做好行政执法职权分解的基础上,按“三级九等”分级分等确定粮食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使粮食行政处罚的弹性空间趋于零。同时制定了漳州市粮食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重大或复杂自由裁量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行政自由裁量公开制度和行政处罚说明理由制度等配套制度,确保了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内部上下级和管理相对人的监督。由于我们主动适应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新形势,积极探索,勇于执法实践,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以及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局于2006至2009年连续四年获得了“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此外,在国家粮食局组织的全国粮食系统“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中,我局还被授予了“全国粮食系统‘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 今后,我们将积极参加“六五”普法规划理论与实践的研讨活动,积极开展新一轮的普法工作,有效推动粮食行政管理的各项工作更合乎依法行政的要求,为“海西建设、漳州先行”提供坚实的粮食安全保障。                                                             (漳州市粮食局 供稿)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
军地领导在福州检查指导征兵体检工作
  8月3日,副省长、省征兵领导小组副组长王金福,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