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检察院执法办案连续2000天安全无事故

11.08.2014  18:17

 

  福建检察网8月11日讯(赖宏亮 黄杰) 漳州市检察院办案工作区从2009年启用至今,查办职务犯罪和办理公诉案件411人次,连续2000天办案安全无事故,牢守办案安全底线。
  该院办案工作区启用后,法警支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办案工作区使用与管理办法》、《基层检察院借用市院办案工作区须知》、《办案工作区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对决定拘留逮捕的职务犯罪嫌疑人纸模采集和入所前体检环节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预案》等多项规章制度。
  今年年初,该院法警支队在全省检察机关首创出台了办案工作区“一人一档”制度,下发了《关于自侦部门使用办案工作区实行“一人一档”管理制度的通知》,明确规定自侦部门使用办案工作区时,根据管用分离和看审分离等使用要求,对在使用管理中形成的使用审批、值班登记、安全检查等审批和管理共八种表格,按每位被讯(询)问对象为单位进行收集、装订、存档和备查。这一制度的实施,得到省检察院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今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警务部雷凤鸣副部长、省人大常委会刘群英副主任等领导在该院调研时,对办案工作区有效保障检察办案工作的安全高效给以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