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检察院建立台商检察联络员制度

26.09.2014  19:45

 

  福建检察网9月26日讯(李榕 陈智明) 为更好服务台资企业发展,今年以来,漳州市检察院建立了台商检察联络员制度。据统计,截至目前,该院已聘请33名台商作为检察机关的联络员,在检察机关与台企、台商间搭建了有效沟通的桥梁。
    据介绍,为发挥台商检察联络员的作用,该院建立了与台商检察联络员的日常联络机制,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制定《依法维护台企台商合法权益二十条意见》等文件,规范涉台检察工作;邀请台商检察联络员参与“走访百家台资企业活动”,在走访座谈、实地调研中了解企业现实司法需求,取得了良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