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8472人

26.04.2016  09:28

  近日,从漳州市教育局获悉,《2016年漳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意见》出台,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8472人。各县(市、区)必须按照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计划,在中招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招完,不得超计划或无计划招生,不得擅自招收未在漳州市参加中考的考生。

   【招生计划】

  今年,漳州市各县(市、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8472人,普通高中阶段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招生145人。

   公办学校

  漳州一中招收正取生800人:

  保送生100人,于4月底至5月初由漳州一中组织自主招生。其中,面向外县(市、区)招收50人,面向市直招收50人;

  全市招收特长生25人,其中排球8人、乒乓球2人、羽毛球3人、游泳2人、田径2人、音乐5人、美术3人;

  面向市直招收正取生511人,其中统招生250人,定向生261人;

  面向外县(市、区)自主招收正取生124人,其中芗城区10人、龙文区30人、龙海市12人、漳浦县14人、云霄县10人、诏安县10人、平和县10人、南靖县8人、东山县6人、华安县6人、长泰县6人、台商投资区2人。由漳州一中组织自主招生;

  西藏班40人;

  漳州一中招收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100人,于4月底至5月初由漳州一中组织自主招生。漳州三中招收统招生522人:

  市直统招生420人;

  特长生及外来务工子女(含芗城郊区)62人,其中排球12人、音乐8人、美术12人、外来务工子女(含芗城郊区)30人,若特长生招生计划未完成,剩余指标招收外来务工子女(含芗城郊区)。由漳州三中组织自主招生;

  西藏班40人。

  漳州二中招收407人:面向市直招收统招生395人,面向全市招收游泳特长生12人。

  漳州八中招收445人:面向市直招收统招生395人、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50人(篮球10人、音乐20人、美术20人)。

  漳州五中招收510人:面向市直招收统招生350人,高职单招实验班100人,与漳州二职校联办面向全市招收美术、音乐特长生各30人(若特长生未完成招生计划,剩余指标可从市直落选生中进行补招)。

  芗城中学招收120人:面向市直招收统招生100人、面向全市招收田径特长生20人。

  厦门大学附属实验中学面向全市招收366人:统招生360人,特长生6人(田径4人、声乐2人)。

  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面向全市招收创新实验班135人。

   民办校

  漳州实验中学招收550人(含外语特色教学班50人,艺术体育特长生20人,定向招收南靖实验中学30人);

  漳州立人学校招收800人(含艺术体育特长生20人),漳州立人斯特合作学校120人;

  漳州正兴学校招收800人(含艺术体育特长生20人);

  漳州外国语学校招收450人(含艺术体育特长生80人);

  漳州康桥学校招收400人(含艺术体育特长生75人)。

  以上民办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均含艺体特长生、外来务工子女、留守儿童等。

  漳州实验中学、漳州立人学校、漳州正兴学校三所学校招生计划的70%招收本校初中毕业生,漳州外国语学校、漳州康桥学校两所学校招生计划的40%招收本校初中毕业生,以上五校其余招生计划招收各县(市、区)的生源。其中艺术体育特长生为统招生。

  全市各公、民办高中学校要严格按招生计划进行招生。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学校录取时,应根据各县(市、区)初中毕业生数,按不超过1.5%的比例控制招生数。

  【定向生报考】

  今年,优质高中招收定向生比例为50%,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初中学校。其他三级以上达标高中学校是否实行定向生政策,由各县(市、区)研究决定。

  实施定向生政策的15所优质高中学校为:漳州一中,龙海一中,龙海二中,漳浦一中,云霄一中,诏安一中,东山一中,东山二中,平和一中,南靖一中,长泰一中,华安一中,芗城中学,龙文中学、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

  其中,2016年漳州一中面向市直招收定向生261人,其中按中考报名数比例分配指标238人、照顾政策指标23人。其中照顾政策指标23人即保留原照顾政策指标18人均衡分配给漳州三中分校(即漳州华侨中学)、漳州五中、漳州一中分校(七中)三所学校,每校各6名,另根据《漳州市教育局关于设置漳州一中分校的通知》规定另外增加5名定向生指标专项用于招收漳州一中分校(七中)初中毕业生。

   定向生条件

  具有本县(市、区)户口且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本县(市、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缴纳社会保险,且具有漳州市当地初中学校正式或临时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校就读达2年以上(含2年),即在2014年9月30日前,转入现学籍校初二年级(上学期)就读的学生。各县(市、区)应适当安排部分指标专项招收回原籍参加中考和转入现学籍校就读不满2年的学生。

   定向生招生录取办法

  15所优质高中学校在录取时,按先统招生,后定向生进行录取。今年,定向生录取线控制在本校统招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下70分,不降低等级线。实行定向到校、逐校录取。市直学校取消二次统招,即:市直学校定向生若降分后仍未招满,剩余指标将被取消。

   【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

  今年漳州市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招生,继续实行全市统一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即:①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英语口语、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合格以上(含合格)和体育科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②投档总分成绩不低于520分。各县(市、区)可根据招生计划和办学情况适当上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市直回漳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回漳生:市直回漳生统一参加市直中考及中招录取,在漳州五中参加报名。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随迁子女在漳州市当地参加中考,报考当地普通高中(含定向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漳州市当地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毕业生;(2)考生在漳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当地有合法稳定职业满三年,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满三年,并在漳州市当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三年(即2013年9月1日前开始缴交)。

  此外,市直民办学校外县(市、区)生源报考市直公办普通高中,只可报考漳州一中面向外县(市、区)自主招收保送生50人、漳州一中定向招收外县(市、区)招生计划124人和漳州一中面向全市招生中英班计划100人,以及漳州三中招收特长生及外来务工子女计划62人(含芗城区郊区)名额。

  在市直民办学校就读的外省、地市户口且正式学籍的随迁子女学生,符合上述4项报考规定条件的,可参加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含公办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