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旅游局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15.02.2016  10:36

        今年以来,市旅游局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漳州市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2015年度市直单位依法行政绩效评估标准》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依法开展一系列旅游市场秩序整规活动,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旅游市场的经营秩序,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就我局今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加强法制教育和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局领导专门学习法律知识,11月6日下午,林菁局长主持召开市旅游局2015年第10次局务会议。会议学习了党的十八大五中全会精神和《旅游法》。带动全局机关工作人员主动学法,在全局形成学法、懂法,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9月18日,漳州市旅游局召开全市文明旅游、旅游安全暨贯彻《安全法》和旅游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会议。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行政人员、市直旅游企业及部分重点旅游企业负责人共计70余人参与会议。漳州市旅游局邀请了市文明办副调研员张文成、市安监局副调研员方耀辉出席会议,并对如何做好文明旅游及宣贯《安全法》及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林菁局长要求各县(市、区)旅游行政部门、旅游企业要继续加强文明旅游宣传,积极主动作为,确保各项文明旅游工作顺利开展;要宣贯《安全法》,强化安全意识、明确责任,重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责任体系创建,强化专项检查、隐患排查、应急演练;要求各县(市、区)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强化执法、协同合作,确保全年全市旅游市场平安、有序、繁荣。在导游员年审培训中专门安排《旅游法》专题培训2讲,提高旅游系统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水平。组织局机关4名干部参加了福建省旅游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培训,并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组织旅游系统从业人员参加温泉旅游企业星级评定、旅游景区检查员、星级饭店检查员、旅行社服务质量信用等级评定检查员、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口试考评员和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星级检察员培训,整体提升了全市旅游行业队伍执政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2、大力整顿旅游市场,依法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一是抓好《旅行法》的宣传贯彻工作,成立《旅游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领导对全市旅游行业贯彻情况的检查指导;二是根据省旅游局《关于在全省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立即行动,部署开展全市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找准整治重点、突出重点环节,加大整治力度,切实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4月-5月份,我局联合芗城区旅游局共同对市区漳州宝中国际旅行社、国旅(漳州)国际旅行社营业网点共计20多家进行检查,通过上门、进店实地检查,发现部门营业网点证照、规章制度无上墙;旅游宣传资料、旅游安全宣传资料摆放无序或欠缺;部分旅游宣传资料超权限等问题,均要求其进行整改,目前均已基本整改到位。三是进一步落实我市旅行社旅游包车、用车规范化、合法化。6月-7月份,行管科组织工作人员至市直旅行社进行督查,并要求其将旅游包车合同或协议报备一份至市旅游局,以便日后督促检查。目前,市直旅行社已全部完成旅游包车合同报备。四是依法抓好责任保险工作。按照上级旅游部门的要求,严格依照《旅行社条例》的规定,积极落实我市旅行社责任险保险工作,目前我市正常经营旅行社100%完成投保责任险,做到全覆盖,旅责险统保率达到96.5%以上,圆满完成省局下达80%的任务要求。五是依法审核旅行社设立、注销等工作。一是做好旅行社设立审核工作。今年来,收到东山县好风光旅行社有限公司和漳州腾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漳州市山水国际旅行社要求设立旅行社业务申请。经我局依法审核,都顺利完成设立审批,顺利通过市行政服务中心对材料进行的检查。做好旅行社注销工作。对不依法经营的旅行社给以注销,注销漳州市龙文区华辉旅行社有限公司,8月2日终止其所经营的旅行社业务。做到宽准入、严管理、畅通退出渠道。 3、建章立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建章立制。建立了《漳州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衡接机制》,《关于建立完善法制员制度的指导意见》,《行政强制案卷评查制度》,《漳州市旅游局个案投诉处理机制》,《漳州市旅游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复议案件听证暂行规则》,《漳州市旅游局关于推行提示执法制度实施方案》,《漳州市旅游局关于开展说理式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漳州市旅游局关于网络式执法实施意见》制定了《漳州市旅游局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方案》,《漳州市旅游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漳州市旅游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及《漳州市旅游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考核评比规则》等一系列依法行政的制度,对行政权力进行清理,编制了行政职权清单目录,确保清单之外无权力,绘制流程图,对职权进行分解,对每个权力进行评估,划分不同监督层级,确保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二是完善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建设。根据行政执法需要,认真制定行政处罚权目录、行政处罚权规范标准、行政处罚书等相关法律法规材料上线运行并报送市效能办和市数字办;做好旅游团队执法平台建设。为实时监控我市旅游团队情况,监督我市旅游市场,提升我市旅游监管服务水平,举办旅游团队服务监管执法平台培训,为“监管平台”在我市全面推广应用奠定下基础;加强政府网站“网上平台”专栏建设。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职权的办事指南,职权名称、内容、办事主体、行使依据、条件、期限、监管渠道等要素统一格式  ,报送市数字办。  继续加强服务平台建设。96123咨询热线、12345政务服务平台是我局对外执法的服务窗口也是我局对外形象的一种体现,我局今年继续加强两个平台的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局行政执法水平与服务水平。 4、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执法权力权限。一是积极做好漳州市旅游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按照《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推行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我局梳理,编制漳州市旅游局行政权力清单,我局保留行政权力44项,具体为: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31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监督检查5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根据部门“三定”中的主要职责,逐条对应相关的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内部管理事项和其他有关事项编制漳州市旅游局责任清单,明确市旅游局责任事项共64  项,其中涉及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0项。并编制权力流程图,公开权力运行。二是积极做好漳州市旅游局简政放权工作。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动计划和简政放权督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照督查内容,认真清理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涉企收费“三张清单“,并按时报市编办审核。我局没有涉企业收费项目,只有承接省旅游局委托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审批一项审批权力。通过简政放权,进一步简化执法程序,提高了执法效率。 5、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合法率。我局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推行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规范性文件发布后及时报备,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没有与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及时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按上级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经市政府批准,由我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自觉在15日内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并根据《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今年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依法行政工作高质高效。 (漳州市旅游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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