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扎实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03.01.2017  09:36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漳州市率先出台了《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建立由26个职能部门组成的漳州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明确了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源头预防等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二是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启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强制报告责任、临时监护责任、控辍保学责任、户口登记责任、依法打击遗弃行为”等六项工作任务。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已将摸排出的农村留守儿童花名册通报给同级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市公安局督促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切实做好无户口留守儿童等未成年人的户籍登记管理工作。市检察院深入南靖、云霄等县督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落实情况。三是探索社会化关爱服务模式。由市民政局、市卫计委主办的漳州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行动启动仪式于近日在云霄县马铺乡举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社工机构与农村留守儿童开展对接帮扶。“十三五”期间,漳州市将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有代表性的乡镇中,每年选择在一个乡镇举办一场关爱活动,组织政府部门和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开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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