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建立“五级五覆盖”督查通报制度

13.05.2015  20:58
  

为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漳州市安委会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助推实现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级五覆盖”。

自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级五覆盖”建设以来,漳州市安委会建立了督查通报制度,实行“每周一上报、每旬一分析、每半月一通报”,实时跟踪督促基层“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出台情况。对不按时制定出台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镇(街)、村(居)进行通报。同时,完善联络员会议、工作情况季报送、跟踪督办、挂牌督办、定期分析通报、隐患排查等工作制度,健全“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工作约谈”等督查制度,保障安全生产履职有渠道。

据统计,截止目前,全市共139个乡镇(街道)、1971个行政村,已经有105个乡镇(街道)、964个行政村出台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漳州市安监局 郭碧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