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基层司法所机构规格确定为副科级

08.12.2015  09:45

      近日,中共漳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确定基层司法所机构规格的批复》,确定全市基层司法所机构规格为副科级。

      漳州市共有基层司法所机构121个,机构规格原为股级,此次机构升格,体现了基层司法所与当地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同职级、同建制、同保障标准,有利于增强部门之间工作的协调与联动,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力,有利于加强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发挥基层司法所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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