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国税局公布一起涉税违法案件

12.11.2014  04:34

      为惩戒严重涉税违法行为,漳州市国税局近日在其综合纳税服务平台公布了漳浦南辉家具有限公司涉嫌借用他人身份证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的偷税案件。

      公布资料显示,漳州市国税局稽查局在检查中发现,漳浦南辉家具有限公司在2011年7月至2012年7月期间,采取借用他人身份证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手段,虚增进项税额134.66万元,少缴应纳增值税款133.46万元,依照税收征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定该公司涉嫌偷税,对其追缴税款133.46万元,处以罚款66.73万元并加收滞纳金。

      据漳州市国税局负责人介绍,实施“黑名单”制度,通过门户网站向全社会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可以更好地发挥税务稽查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有效打击各种严重税收违法行为,提高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帮助社会公众全面知晓企业经营者的诚信状况,让违法的失德失信企业寸步难行,让守法经营的纳税人一路畅通,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据介绍,列入“黑名单”公布的当事人,还将面临以下风险:

  一是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判为D级,税务机关对其采取D级纳税人的管理措施;

  二是欠缴查补税款的当事人,如果在出境前未按照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税务机关可以依据有关规定,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三是因税收违法行为,触犯刑事法律,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税务机关可以依据有关规定,通知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限制其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是税务机关在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的同时,还可以依据有关规定向征信机构通报,供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使用;

  五是对于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当事人,由执行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

  此外,税务机关还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采取其他严格管理的措施。


文章来源:漳州市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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