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司法行政“五行动”全力服务保障“三个年和一大战役”

08.04.2016  11:18

      为服务保障漳州“三个年和一大战役”,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人民调解在行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在全市开展“服务大局解民忧,春风化雨促和谐”人民调解专项活动,组织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走进基层,开展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等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在巩固提升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等行业性调委会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在矛盾纠纷相对集中的物业、环保、劳资纠纷等领域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构建“一站式”、“一条龙”化解矛盾纠纷平台。督促各(县、区)加快在角美台商投资区、龙海、漳浦、东山等台胞聚集区、涉台贸易场所、大型台企等设立涉台纠纷调委会,服务对台工作大局。 二是律师服务团在行动,服务重点项目建设。 发挥“海西建设律师服务团漳州分团”的作用,为政府的投资决策提供建设性法律意见和建议,在土地征收、拆迁安置、环境保护、劳动争议等重点项目建设中当好法律参谋。深入开展专项法律服务,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问诊法律风险防控”活动,有效防范或及时发现和化解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三是法律顾问在行动,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发挥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推动更多律师事务所、律师与企业结对子,深入开展“法律体检”、“法企对接”等活动。充分发挥新经济组织法律顾问中心的职能作用,立足将法律服务与创建和谐企业相结合,选派顾问律师深入协会会员单位,积极开展法律培训教育、法律咨询、风险评估、分析诊断、诉讼代理等,提高企业和人才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意识。 四是拓展公证在行动,增强防控风险能力。 引导公证机构向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延伸服务,力争金融公证有新突破,主动为国土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绿色约束型企业提供公证法律顾问或法律援助服务。积极办理涉港澳台公证,为港澳台商在大陆创业、投资、贸易等提供优质高效公证法律服务。紧跟我市企业“走出去”步伐,提升涉外公证法律服务的质量和信誉,依法维护涉外公民、法人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提高抵御国际经济风险能力。 五是普法宣传在行动,提升全民法治意识 。抓好“七五”普法宣传启动工作,推进“法治漳州”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初步建立青少年教育基地,组建法律小讲台进农村进行普法,完善市、县两级普法网和普法微信公众号建设。围绕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意识,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指导有关部门开展适合不同重点对象需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全民法治意识。

(漳州市司法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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