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起 漳州市医院路段将禁止停车违者罚款

03.11.2015  13:46

  昨日,记者从芗城交警了解到,从11月12日开始,漳州市医院路段将禁止停车,即禁止私家车、出租车长时间或临时停车(包括停车上下客即停即走行为),私家车一律进市医院内停车、下客,出租车一律在指定停靠点上下客,违者将按照“机动车驾驶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处理,处以罚款150元,记3分。

  漳州市医院及其路段的交通出行问题,本报曾多次报道,并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据交警部门介绍,为了改善市医院路段的交通环境,胜利路市医院路段(东起市政府西至芝山路口)禁止私家车、出租车长时间或临时停车(包括停车上下客即停即走行为),私家车一律进市医院内停车、下客,出租车一律在指定停靠点上下客。从11月5日起至11月11日为宣传教育劝导阶段,从11月12日起开始对此行为开展整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按“机动车驾驶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处理,处以罚款150元,记3分。

  “其实,这个做法是为了缓解市医院路段的交通压力,因为胜利路的堵点就在这里。”交警部门介绍,此举可以进一步改善胜利路市医院路段的交通环境,提高车辆的通行率,“原来很多出租车、私家车停在医院门口就是为了载客,堵住了整条路”。(海峡导报记者 卢婷雯 通讯员 刘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