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农业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紧紧围绕全市农业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提高我市农业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普法基础
1.健全组织机构。2011年10月,漳州市农业局专门成立了“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今年,又根据局领导分工的调整和局内人事变动情况,进行了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兼任,成员由局内设各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每年不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日常工作。
2.制定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为扎实推进“六五”普法工作,漳州市农业局本着早计划、早行动的精神,根据全市农业系统“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市委、市政府“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漳州市农业局的工作实际,专门研究制定了《漳州市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同时,漳州市农业局每年都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年农业工作重点工作中,对依法行政工作做了部署安排。此外,漳州市农业局每年都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召开会议对上年工作进行总结,对当年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做到年度有计划、有安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使依法治理及“六五”普法工作有目标,有步骤,稳步推进。
3.建立健全制度。积极推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了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农业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集体会办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制度的建立,为漳州市农业局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4.加强考核监督。漳州市农业局以考核监督为手段, 实行目标管理,建立依法行政、法制宣传绩效考评机制,将法制宣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建立责任制,进行目标分解,抓好责任延伸,做到责任明确,目标具体,并通过目标任务督促检查等多项制度,保证工作目标落实到位。
二、狠抓普法教育,突出宣传重点
漳州市农业局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网络、会议、简报、标语和开展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加大了对普法工作的宣传力度。据初步统计,自开展“六五”普法活动以来,共发放有关农业法律法规资料15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320多条,摆放展板510多块,解决群众法律咨询5200多人次,有力地推动我市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
1.领导班子及成员自觉坚持学好法、用好法。为落实好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漳州市农业局制定了详细工作计划,出台了相关文件,明确要求党组在制订每年的学习计划时,安排不少于40学时的法律知识学习和讨论并认真做好记录。在学习形式上,采取走出去、请进来,集中学法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2011年来,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药管理条例》、《福建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出台,每年举办2期领导干部学法辅导,有力地推动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此外,还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有关法律讲座学习。
2.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着力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按照素质高、业务精的要求,加强对农业执法队伍的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增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观念和意识,提高执法队伍素质,真正做到学法、用法、守法。5年来,漳州市农业局通过专题培训和以会代训方式,全市农业系统共举办39期农业法律培训班,培训执法人员768人次,有力地提升农业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水平,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
3.利用法制宣传日活动宣传。每年12月4 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漳州市农业局领导带队组织了干部到乡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农业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漳州市农业局2011年在龙海市海澄镇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专题宣传活动,2012年在漳浦县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专题宣传活动,2013年在漳浦县官浔镇组织开展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2014年在程溪农场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专题宣传活动。通过向群众发放了普法宣传材料,营造了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推进了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4.大力推进“法律六进”工作。漳州市农业局积极开展普法下乡活动,进行普法宣传,每年都组织“三下乡”送法活动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 活动,为广大农民朋友送去法律书籍资料,及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村、镇的配合下,直接将法律宣传资料送到农民家中,并在村间、田头散发。局农机总站还利用年度审验,农机执法监理人员走村入户把法律宣传教育到农户家中,各镇农机管理站开展了干部带群众、党员带农户法律教育帮带活动。同时,市农业广播学校还把农业普法依法治理作为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积极培训农村广大干部。
5.开辟普法宣传专栏。漳州市农业局在漳州农业信息网设立“政策法规”宣传专栏,集中农业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供社会公众和干部职工学习使用,每年的年度工作要点和情况都通过简报形式及时报道,同时在局宣传报刊栏也不定时报道漳州市农业局法制工作动态等等。漳州市农业局与市电视台合作开辟“三农天地”专栏,与市广播电台合作开辟“农友之声”栏目,多角度、多方位宣传有关农业科技和农业、农村法律、法规知识,得到广大农民朋友的认可。此外,漳州市农业局还与市邮政局合作,出版了60000多册的《服务三农专刊》•农惠通,免费邮寄赠送给全市县(市、区)乡镇、行政村基层农业干部、种植及养殖大户、涉农企业,内容包括农业政策、农业科技、惠农政策、农业969155等多个专栏,此举为漳州农业、农村的发展提供一个崭新的信息发布交流平台,为全市农民奉献一份真诚、实在的图书礼物,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体系
漳州市农业局根据新时期农业工作的需要,把农业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1.逐步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要求,漳州市农业局先后制定出台了《漳州市农业局关于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的意见》(漳农综〔2012〕179号)等一系列文件,为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人员管理、行为规范、能力建设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并率先在全市推行说理式执法制度、提示执法制度,取得很好的效果。同时,按照市法制办的要求,漳州市农业局每年都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清理,上报市法制办,并在漳州市农业信息网公示公告,未发生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执法工作。
2.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漳州市农业局先后制定了《漳州市农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办法(试行)》、《漳州市农业局规范行政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办法》、《漳州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业综合执法行为的意见》、《漳州市农业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分级监管实施细则》、《漳州市农业局关于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的意见》等文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同时成立权力运行工作监督小组,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主要监督措施有:一是落实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告和备案制。对涉及漳州市农业局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漳州市农业局每年都向市法制办进行报告和报备。二是评优评先,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每年都下发《关于开展优秀行政处罚卷宗评选活动的通知》,对全市农业行政执法案件卷宗开展评查,评出优秀卷宗,并在全市农业系统进行通报。通过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评选活动,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自身素质,提高案卷质量,规范执法行为。漳州市农业局和龙海农业局选送的卷宗还被评为全省农业系统优秀卷宗。三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漳州市农业局成立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监督小组,由局纪检组长任组长,相关科站负责人任成员,加强对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的查处。据统计,5年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9880人次,检查农资企业、经营门点5962个/次,检查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3397吨,整顿农资市场15个,查获违法农药、兽药等假劣农资40.3吨,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54起。
3.建立行政应诉管理制度,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自查。为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漳州市农业局制定了《漳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农业局行政应诉管理规定的通知》(漳农综〔2009〕283号)文件,对依法行使应诉权利、履行应诉义务,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做了规定。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行政复议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漳州市农业局还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自查,漳州市农业局从未发生行政复议申请,也没有行政诉讼案件。
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涉及漳州市农业局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中,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力求在服务群众、提高工作效率上有新突破、新发展。2010年漳州市农业局把原有的15项行政许可项目整合为12项及2项非行政许可项目,同时压缩办理时限、环节,完善申办材料,压缩力度大,总压缩时限为61个工作日。2011年6月,漳州市农业局又把涉及农机监理的许可全部下放到县级办理,进一步优化了办理流程。2015年按照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对漳州市农业局行政权力清单进行清理。漳州市农业局(不包括原农办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原有行政权力317项,经过清理,取消42项,委托下放5项,整合105项,调整规范2项。漳州市农业局保留行政权力162项,已向社会公布。其中,市级行使1项,实行属地管理161项。具体为:行政确认4项、行政处罚120项、行政强制15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监督检查2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完成漳州市农业局责任清单的编制,确定市农业局责任事项共189项,其中涉及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4项。明确了所有责任事项的事项类型、主要依据、责任科站(单位)、追责情形等。
5.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为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漳州市农业局制定了《漳州市农业局关于在全市农业系统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漳农综〔2012〕220号)文件,同时还结合实际,为确保我市在发生突发性动物疫情时,能及时有效进行预防控制和扑杀,最大限度降低疫情造成的损失,保障我市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漳州市农业局先后制定了《漳州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漳州市口蹄疫突发疫情应急预案》和《漳州市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突发疫情应急预案》等。
6.认真开展案件投诉调解工作,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按照农民利益无小事,通过现场勘察、取证、召开协调会、多方协商,耐心细致作好农资纠纷调解工作,使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生产者诚心接受法律教育,明确经营行为责职与义务,在调解过程中,农民群众也进一步了解法律法规,懂得科学使用农药、化肥的常识,由于工作做得及时、主动、细致、公开、公正、公平,使纠纷投诉案件中的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农民群众都能满意接受,农民投诉案件调解工作取得较好效果,有力地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安定、稳定。截止到目前,全市受理农户直接投诉或转交投诉的调解案件共有68起,均调解成功。
四、强化依法治理,提高工作成效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力推进了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1.依法行政理念进一步增强。漳州市农业局党组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未发生党组决定事项与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或发生集体违法行为被上级查处。
2.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为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促进依法行政,保障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漳州市农业局制定出台了《漳州市农业局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漳州市农业局规范行政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等。加强对局重大决策的监督,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进一步明确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单位以及需承担的相应责任,明确责任追究程序、范围及形式,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3.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漳州市农业局在2009年就印发《漳州市农业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的通知》(漳农综〔2009〕68号)文件,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度、征求意见制度、备案制度、公布制度和清理制度。制定了依法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论证、公布、备案、清理等管理工作,先后对其中失去时效性的文件《漳州市农业局关于报送创建精神文明活动初评准备材料的紧急通知》等5份文件予以废止。
4.实施政务公开制度。为增强行政管理活力透明度,勤政廉政,改善行政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漳州市农业局制定了《漳州市农业局关于政务公开实施细则》,建立政务公开栏、网站等平台,对漳州市农业局行政事务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及时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政务公开任务。对涉及漳州市农业局收费进行公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5.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漳州市农业局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进行推荐、测评、考察、公示、报备、廉政谈话、任用等。在干部选拔任用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进行,过程中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6.建立党务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为促使漳州市农业局党务公开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党务公开程序,漳州市农业局党组制定了《漳州市农业局关于下发党务公开目录的通知》(漳农党委〔2011〕25号)文件,就党务公开程序、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限、责任人等做了规定。通知规定,局党务情况要通过文件、会议、漳州农业信息网、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单位干部职工进行公开,接受监督咨询。
7.建立惩防腐败体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做好惩防腐败工作,漳州市农业局先后制定出台了《漳州市农业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漳州市农业局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漳州市农业局2013年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等制度,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漳州市农业局每年都举办多场法制讲座,邀请市检察院同志授课,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提高干部职工反腐能力。漳州市农业局领导班子成员未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没有发生因监督不力,下属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
(漳州市农业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