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公路局“六五”普法工作总结

18.08.2015  13:56

            一、领导重视,组织保障

根据建设法制政府和贯彻落实依法治路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普法宣传活动,市局专门成立普法宣传领导小组,制定普法宣传教育“六五”规划,各公路分局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规划,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二、开展法律宣讲和法律培训,提升领导干部和全体职工的法律意识 1、举办法律研讨会。2011年3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颁布,我局于2011年7月举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研讨会,市政府法制办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领导及本局领导干部16人参加,主要研讨了以下内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新规定;《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公路事业的发展和路政执法的影响;如何进一步规范路政执法。 2、开展法律宣讲活动。(1)2011年7至8月,市局组织宣讲队,到10个公路分局宣讲《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2015年7月,我局又组织一次“公路保护与公路安全”法律宣讲教育活动,每个分局举办半天法律宣讲,宣讲的内容有:公路保护工作如何做到依法履职;如何把握公路安全生产工作的履职界限。 3、举办若干次法律讲座。(1)2013年11月,我局在市局机关举办《法治诚信》讲座。(2)2014年12月4日,我局结合“宪法宣传日”活动,举办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法制讲座,领导干部及全体机关人员参加了学习。 4、从2011年至2015年,我局每年都举办一次执法人员培训班,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培训,有效提升执法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 5、结合每年的“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对全体路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 通过对《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福建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治安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提高了全局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广大群众遵守法律保护公路的自觉意识,创造了较好的公路管理内外部环境。 三、在管理活动中面向群众宣传法律,促进群众自觉守法 我局及各公路分局针对沿线群众、服务对象、过往司乘等宣传对象的需求不同,多措并举,层层推进,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进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与爱路护路相关知识的宣传。 1、单位内部宣传。利用市局、分局办公大楼、路政服务大厅LED屏进行滚动宣传,并在办公楼、公路站宣传栏张贴宣传材料,由里及外传播“依法行政,热情服务”的公路路政管理理念,宣传公路路政管理的意义、政策。 2、横幅、标语宣传。我局组织各分局充分利用公路站、公路附属设施、跨线桥体、高立柱等设施,在公路沿线悬挂、设置路政宣传横幅、标语,为公路保护和路域整治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3、新闻媒介宣传。我局以全方位多元化宣传为理念,拓宽宣传渠道,广泛运用当地村委广播、路政巡查车流动广播、电视、手机网络、网站等宣传媒介,开展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及路政执法宣传,加强舆论引导。 4、发放宣传材料。各分局以路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制作了路政宣传材料,到公路沿线、基层村落、加油站点等地向人民群众进行发放,将公路“两违”治理、路域环境整治等相关内容也一并普及,提高群众的公路法制观念。 5、走访宣传。结合平安公路创建活动,各分局深入基层,积极走访沿线乡(镇)、街道、村委等各级相关部门,加强与沿线乡镇政府、村组的联系,取得他们对路政工作的支持,并利用乡(镇)街道、村委公告栏张贴路政宣传材料,加大对沿线村镇群众的宣传力度,以便群众了解路政、支持路政、关心路政。 6、上门宣传。结合“迎国检”路边店、公路服务设施等项目的调查工作,我局路政人员主动上门入户,为群众解答有关路产路权的疑难问题,就公路绿化养护、占用公路摆摊设点等问题听取了群众的意见建议;还积极与沿途大型水泥企业和沙、石场联系,宣传公路保护和路政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并与相关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就公路保洁及超限超载等问题开展交流讨论。 “六五”期间,我局共出动258车次、3021人次,全市共设10余面LED屏滚动宣传,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标语329条,广播、电视等新闻报道约145次,发送路政宣传信息5000多条,发放、张贴宣传材料、图册11200余份,走访、上门宣传约965次,签订护路责任状1093份,现场接待来访咨询约265次,使公路管理和路政管理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经费保障,工作落实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普法宣传工作,每年都有专门的宣传预算经费。我局还积极向省政府法制办报送法制信息,一些法制信息还在社会报刊上刊发。   (漳州市公路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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