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25.04.2017  20:2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市司法局始终坚持把服务民生作为目标任务,立足职能,整合资源,统筹推进,大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了资源下沉、服务快捷、保障有力、质量提升。

一、构建服务“立体式”,拓宽服务渠道

整合“12348”热线、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力量,推出“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满足不同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漳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自今年2月建成以来,已接待群众咨询243余人次,接听热线177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13余件,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成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求助的民生热线,服务群众数量明显提升、服务案件类型明显增多。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市县两级司法局全部建立普法官方微信公众号,“漳州普法”微信平台已推送公共法律服务图文信息145期337篇。

二、推进城乡“全覆盖”,提供均等服务

针对城乡法律服务资源不均衡的问题,积极统筹、合理分布,使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延伸到基层。推动各县(市、区)司法局建立综合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乡镇(街道)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村居设立法律服务联系点,为群众提供便捷法律服务。全市已建成6个县级法律服务中心、83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和1036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点。大力发展县域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规范发展基层法律服务所,引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与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三所一处”联动。“一村一法律顾问”全面提升,在全省率先制定下发“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指引,明确法律顾问业务规范和服务标准,规范工作开展,一年来服务基层群众1897人次,提供法律服务687件。在全市设立法律援助站212个,设立村居委会法律援助点1919个,聘请联络员1925个,努力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全覆盖。去年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233件,接待咨询人数2615人次,挽回群众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4442.88万元。

三、打出便民“组合拳”,优化服务措施

围绕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推出系列便民措施。将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和审批管理服务职能融于一体,推出“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全市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475家,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687件次;积极开展重点项目服务,组织“法律体检”、“所企对接”和“法律进企业”活动5场。组织律师为800多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与239家企业“所企结对”。开通公证绿色通道,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公证援助。强化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全市专职人民调解员达到2486名,挂牌成立29家个人调解工作室。组织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活动,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6362件,调处成功16316件,成功率99.7%。法援中心推出便民服务措施,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打造城区“半小时”、乡镇“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进监狱”活动,为特殊人群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积极开展“心手相牵、情暖漳州”关爱青少年活动,新建4个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

四、抓好队伍“素质课”,提升服务水平

强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提供高品质的法律服务。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在党员律师队伍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优秀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负责人集中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加强业务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开展律师务实研讨会,提高广大律师的法律服务水平。开展公证质量大检查活动,组织全市公证员进行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业务素质。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落实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共有16人次通过出庭作证解决鉴定意见争议,规范司法鉴定执业行为,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标准体系和服务质量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失信惩戒机制,通过开展双随机抽查、案件回访、投诉件处理等形式,强化服务全程化监管,以严格的制度倒逼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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