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五举措推进“六五”普法工作

10.07.2015  09:13

      今年是“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年,为迎接全省“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全市各级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从五个方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完成“六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突出抓好重点对象普法。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村干部和农民的法治宣传教育,带动全民学法用法,不断提升群众法律素质;二是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围绕打造富有漳州特色、体现时代精神的法治文化品牌,各级各部门通过组织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法治书画征集评选、青少年法治夏令营、法治电影展播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法治文化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同时,积极推进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加大法治文化公园、广场、展馆、长廊等的建设力度,打造一批普法宣传平台,截止目前,全市共建成11个法治文化公园(法制宣传一条街、法治长廊);三是注重创新法治宣传方式。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机通讯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网络,市、县(市、区)都建立普法专业网站,开通各类普法微博、普法微信93个,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四是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深化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系列法治创建活动,稳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截止目前,长泰县、平和县、龙文区等3县(区)荣获“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华安县、芗城区、南靖县、东山县等4县(区)荣获“全省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面达100%,其中有7个村受全国表彰命名、86个村受全省表彰命名;五是严格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全市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制度,完善考核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把普法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管理,列入精神文明、党建工作、综治考评和绩效评估内容,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市依法治市办与市直各执法部门签订了法治宣传教育责任状,进一步强化了国家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意识,促进国家机关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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