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举办环境保护“两法”衔接互动培训

26.08.2015  09:06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建立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互动培训机制,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提升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和环境刑事案件办理水平,加强环境保护诉讼案件审判,漳州市环保局会同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漳州市人民检察院举办全市2015年度环境保护“两法”衔接互动培训会议。培训会上,市中级法院就有关刑事诉讼、公益诉讼的证据规则和证据固定进行解读,市检察院就有关环境执法人员渎职犯罪实务分析,司法鉴定专家就有关环境损害-法-鉴定评估的课题研究成果介绍,较好解决了当前环保、司法部门急需解决的环保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如何“无缝”衔接、环保行政执法证据如何适应刑事证据转换等问题;同时通过座谈交流学习,提高了行政执法、刑事司法部门间的协作能力、办案水平,增强了联合打击环境违法案件的能力,努力构建“环保严格执法、公安积极介入、检察实时监督、法院有效审判”的齐抓共管、“重拳治污”的环境违法案件查办机制。   (漳州市环保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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