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客运中心站停车场被曝乱收费 价格不定还拒开发票

06.05.2015  12:31

 小车过夜停车,本该收费6元,结果停车场保安开口要收8元,而且还拒开发票。这让市民胡先生很窝火。

  昨天上午,胡先生拨打海都热线通报料,漳州客运中心站的停车场乱收费。

  海都记者走访发现,该封闭式停车场确实存在收费乱象,不仅没有票据,连价格也是起伏不定。

  漳州市物价局收费科科长郭志强称,漳州市区停车费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和市场调节价,允许下调,不得上浮。对此,物价局将介入调查。市民如果遇到该现象发生,可拨打12358向漳州市物价局投诉。

  走访:停车场保安乱收费 拒开发票

  昨天上午11点许,漳州客运中心站的西侧入口,用围栏围成两条车道。内侧车道安置着封闭闸栏,标志着小车停车区;外侧车道则为的士专用车道。而要进入停车区,除公交车外的其他车辆,需向一旁的保安交费,才能开闸进入。

  随后,海都记者试图进入停车区,保安靠近后,要求记者缴纳5元的停车费,并且没有任何票据。该保安称,这是物价局规定的价格,目前都这样收,并且都不需要票据。当被问及过夜停车需要多少钱时,该保安犹豫了片刻,支支吾吾地说“要15元”。这又与胡先生被收的8元钱不同,还涨价了!

  对此,漳州客运中心站站长史立伟称,停车区确实属于车站的,但自己对此事并不知情。他介绍,该停车区原本是供前来接客的小车作临时停车用,并不收费。目前,停车区已经外包给保安公司管理。针对该问题,车站将与保安公司沟通,杜绝该行为发生。

  部门:应按市场指导价收费 不得多收

  漳州市物价局收费科一工作人员称,因为车站停车场属于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车辆停放服务场所,因此停车场收费应该参照临时停放收费标准,即3元。如果要过夜停车,停车场应该提前告知胡先生,将收取2天的停车费,即最高6元钱,并开具相应的收据。

  昨天下午,漳州市物价局收费科科长郭志强称,根据《漳州市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漳州市区停车费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和市场调节价,允许下调,不得上浮。且停车场必须事先告知车主并开有效票据,否则车主可拒付。超过标准的属于违规收费。

  “这是违规收费。”郭科长称,漳州客运中心站停车场属于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车辆停放服务场所,停车费应实行政府指导价标准。如果乱收费且不开发票,已经造成违规。对此,漳州市物价局将介入调查。另外,如果市民遇到类似该停车场的乱收费现象,可拨打12358向漳州市物价局投诉。

  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律师卓光勇介绍,停车场拒绝开具印有地税局盖章的发票,已涉嫌偷漏税行为。如果市民遇到该情况,可向当地税务部门投诉。

  漳州各类停车场 收费标准

  ★临时停放点:三轮车每辆每次0.5元,二轮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每辆1元,小客车(12座及以下客车,含3吨及3吨以下货车)2元,中客车(13座至24座客车,含3吨以上、8吨以下货车)3元,大客车(25座以上的客车,含8吨及8吨以上货车)4元。

  ★停车场:临时停放,三轮车每辆0.5元,二轮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每辆1元,小客车3元,中客车4元,大客车5元。

  ★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车辆停放服务场所:如码头、车站、医院、旅游景点、交通违章(含事故)暂扣车辆停车场以及临时占道公共停车场(指经有关部门批准在道路两侧设置标志牌、标明界定范围的临时停放车辆的场所)等,停车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参照上述停车场内临时停放收费标准。

  ★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车辆停放服务场所:如商场、娱乐场所、酒店、写字楼的配套停车场,停车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未成立业主大会和没有物业的住宅小区:停车费按政府指导价执行,参照上述停车场内临时停放收费标准。

  ★已成立业主大会并有物业的住宅小区:停车费可由业主大会决定,也可参照政府指导价。(海峡都市报记者 梁政 戴江海 实习生 黄晓亮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