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国税局推出十举措促外贸稳增长

18.06.2014  11:15
      面对外贸进出口的严峻形势,漳州市国税局主动作为,近期推出十条有效措施,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促进出口企业资金回笼,使出口企业得以持续健康发展。截至5月31日,全市共办理退(免)税28.4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02亿元,增长11.83%。其中:出口退税19.0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21亿元,增长13.10%;调库9.3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0.81亿元,增长9.42%。
  一是落实服务承诺制,加快出口退税审核、签批和审批速度。对电子信息齐全、经营业务无疑点的出口业务的审核审批,A类企业在8个工作日、B类企业在12个工作日、其它企业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出口退税;同时,增加送国库办理退库次数,每周至少一次;对外贸企业推行一月多次申报出口退税制度,全面提高出口退(免)税办理速度。
  二是进一步探索简化退税服务流程。将外贸型出口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资格认定和变更权限下放到各县(市、区)国税局审批,并将办理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实现即办事项当场办结,审批事项“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做到审核、审批、退税“三及时”。
  三是扩大充实“一对一”帮扶对象,将帮扶的大中型企业由30家扩大充实到50家。对帮扶企业建立联络员制度,采取“量体裁衣”式的个性化服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核办理出口退(免)税。
  四是规范出口货物函调管理,限制发函次数。除列入总局、省局重点关注高风险企业外,对同一年度出口从同一供货企业购进的同类出口货物的发函次数,在实地核查过的基础上,原则上省内供货企业不超过1次,省外供货不超过2次;对上一年度已发生的从省内供货企业购进的出口货物且当年出口货物核查正常的,当年度仍继续购进同类货物出口的,原则上不再发函。
  五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规避防范风险。及时采集通报预警信息、涉嫌骗税线索,发布典型骗税案件和出口退税动态,对关注企业、关注商品、关注口岸等关注信息实行动态分析管理,提醒企业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防骗能力;及时将出口退税审核系统生成的出口退税业务提醒信息通知出口企业,助推我市外向型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是开展主动提醒服务。对上一年度出口货物在出口退税申报期截止之前未申报出口退(免)税的数据及时提取、清分,提醒出口企业及时准确进行退税申报和免税申报。
  七是加大政策宣传辅导力度,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规范我市出口经营秩序。对我市水产品加工出口企业出口退税出现的问题,积极开展服务举措,采取“自查+评估”的方式,规范水产品加工出口企业的经营行为,有力化解水产品加工出口企业的涉税风险和税务机关的执法风险,达到双赢的效果。在专项评估行动结束后,及时开通出口退税绿色通道,及时恢复审核、审批,办理水产品加工出口退税。
  八是辅导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和财务管理制度。针对我市部分出口企业存在内控机制和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积极辅导和督促企业加强内控机制和财务制度建设,提高财务核算水平,化解企业潜在的涉税风险,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妥善处理了艾默生公司等企业因财务核算不规范而引起的出口退税问题,得到企业的赞誉。
  九是创新服务方式,运用科技手段服务出口企业。推广完善“出口退税远程综合服务系统”,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便捷办理出口退税,并以此为基础,充分利用门户网站、QQ群等为出口企业提供政策服务、软件升级服务、申报软件操作辅导。
  十是加强政策调研,积极争取有利政策。相继对LED灯具出口退税率、对台小额贸易、生产周期超一年的交通工具、机器设备出口等出口退税政策进行调研,了解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及落实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向上反映企业的合理诉求,争取有利的税收政策。(陈银城)
文章来源:漳州市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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