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味”电商项目可申报专项资金 最高补助100万元
17.03.2016 13:20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漳州市2016年促进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29日。涉及电子商务、物流快递、“漳州味”等十六大类别的项目均可申报,最高补助可达100万元。这是导报记者昨日从漳州市商务局获悉的。
其中,自建电子商务平台且年网络销售额达10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奖励30万元。通过第三方平台年在线销售漳州产品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按当年销售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如果在线销售农产品,满足1000万元以上的农业企业或500万元以上的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一次性给予1%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花卉、农产品(水产品)等漳州市传统专业市场引进垂直类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对通过第三方支付工具实现年销售额突破2亿元的前三名垂直类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每家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称号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
对在社区设立自助投递终端20个及以上的、每个自助投递终端不少于50个智能投递柜的快递企业,给予每个1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单家企业每年补助上限20万元,最多补助3年(以后年度按新增个数补助)。
对专门为农村电商服务、设立50个以上在邮管部门备案的村级自助投递终端(或村级物流服务网点)的物流快递企业,每年给予10万元补助;设立100个以上的,每年给予20万元补助,连续补助3年。
持“漳州味”展示展销中心线上平台的建设,对入驻平台的企业给予入驻费全额补助,由平台建设单位统一申领。
对入驻“漳州味”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个体,实现年销“漳州味”产品2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等。(导报记者 赖雅红 通讯员 黄喆煜)
【编辑:林玲】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17.03.2016 13:20